一、项目信息
******委员会办公厅
项目名称:2023年合作《有事好商量》电视栏目制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2023年合作《有事好商量》电视栏目制作项目 1项 总价7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电视台与广州市政******电视台作为《有事好商量》节目的创始人,自节目开办以来,一直由运行节目的制作与播出,开办时间达5年之久,有效架起群众抒发民情民意的桥梁。
******电视台是广州市唯一的市级广播电视传媒机构,拥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等资质,是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主流官方媒体,是唯一符合《有事好商量》的播出平台。广州台于1988年正式开播,发展至今已拥有9个电视频道,是积累广州城市影像素材体量最大、题材最丰富的机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3)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4)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5)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 (1) 种情形,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电视台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18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3月31日 至 2023年04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委员会办公厅
******委员会办公厅办公大楼内)
联系方式:李先生 020-******
2.财政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6室
联系电话:02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18楼
联系方式:肖雯佳 020-******
附件下载:
2195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资料(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