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宝安区司法局于2021年在宝安青少年宫建成宝安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简称“实践基地”)。为进一步完善实践基地法治教育功能设施,丰富教育载体,拓展教学内容,常态化推进青少年普法教育,拟对实践基地进行升级改造,现就实践基地升级项目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基本内容
1.项目名称:宝安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升级项目;
2.项目预算最高限额:30万元;
3.服务地址:宝安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位于宝安青少年宫内);
4.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半年,设备质保一年。
二、投标公司资格要求
1.投标公司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公司,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关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深圳市有常驻服务机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公司应当具有为政府机关提供类似服务的实践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有关证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装修施工类
1.在法治主题展览厅内增设一个可容纳2-3人办公的区域,具备办公及收纳功能,确保使用便利,符合实践基地整体设计。
2.法治之山的改造,需重新设置装置。
3.改造法治之窗区域,细化展示区,增强展陈列功能。
(二)设备装置类
1.设置VR体验装置,配备VR眼镜、VR互动一体设备和VR模拟场景(含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
2.设置灭火器模拟装置,根据不同火灾场景配备不少于4类灭火器(含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
3.在法治主题展览厅内配备音响设备,确保音质音效良好。
4.室外增设电子展示屏(具备播放视频、图片等基本功能)。
5.设置法治宝安地图区域电子导览装置(含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
6.配备办公区域的桌椅、收纳柜。
7.检修原有设备装置,使各功能区正常使用。
8.在一年内的保修期,如设备运营出现故障等问题,应及时进行维护。
(三)设计制作类
1.展陈类海报的设计制作。
2.互动电子屏增设目录设计。
3.其他升级明细请见《宝安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升级项目清单》(附件1)。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根据服务内容,对装修施工类、设备装置类、设计制作类分别报价。
2.提供实践基地入口处(体现宝安区司法局logo)海报设计,以及整体升级初步方案(效果展示图)。
3.文件要求:需提供公司简介、营业执照、以往政府项目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文件等;文件一式伍份,文件首页及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全部文件密封。
五、项目评审标准
由宝安区司法局相关科室组成评审小组,对投标公司的资质、报价、初步方案、相关业绩等进行评审比较,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本项目承接单位,报局党组会审核通过后,与其签订合同。
六、公告起止时间
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8日。(接收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七、其他事项
******街道前进一路76号宝安区司法局407室。
2.有关本次遴选相关事宜,可以向宝安区司法局咨询。联系人:郑小姐 ******(周二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1.宝安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升级项目清单
2.宝安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平面系统图
3.宝安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尺寸图
4.宝安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各功能区照片
附件:
1.附件1 宝安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升级项目清单.xlsx
2.附件2 宝安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平面系统图.pdf
3.附件3 宝安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尺寸图.pdf
4.附件4 宝安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各功能区照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