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公安局绿园区分局LED屏采购
项目编号:************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茂海 ******
报价起止时间:2023-04-28 09:00 - 2023-04-28 10:01
采购单位:公安局绿园区分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LED显示屏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LED显示屏; 采购人需求描述:此项目包含施工,请提前询问安装工艺及要求;次要参数要求:型号:P2; 1件 18000.00 高科 买家留言:请详细查看附件参数
附件: 1111.png12112.png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街道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2703号绿园公安分局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要求响应文件对清单中各种设备的品牌、型号、配置及其技术要求必须完全满足,不允许有缺项或者负偏离,如果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废标或不予确认成交; 2、参与报价供应商不得更改采购人《产品参数》; 3、项目完成交付时间:确认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 4、投标人提供7*24小时上门服务,到达现场响应时长为1小时内。 5、产品一年质保,一年免费上门维修; 6、投标人每年至少上门巡检设备2次,及时维修设备故障; 二、恶意竞标违约处罚: 1、根据在线询价违约处理规则: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报价,不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商务要求恶意竞标的、影响交易秩序的,采购人将向平台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举报且追究其法律责任。 2、供应商存在“在线询价、反向竞价不按采购单位商务要求恶意竞标,违反交易秩序的或不按采购合同约定履行的”违规行为,经过调查核实的将依据《在线询价、反向竞价违约处理规则》,将对供应商做出禁止报价功能6个月,诚信分扣10分的处罚,并列入平台失信惩戒名单,情节严重的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供应商存在不按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将向财政部门报告供应商违规行为,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供应商法律责任。 4、对于供应商虚假应标的,经过调查审核确定的,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等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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