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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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姜生仕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7-31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8-03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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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陕西段工程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有限人为活动准入情况论证报告
编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致: 各有关服务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林业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陕自然资规〔2023〕2号)等相关法规、办法、文件,我单位拟对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陕西段工程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有限人为活动准入情况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通过邀请招标遴选服务机构,诚邀贵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报价。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工程概况: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陕西段工程起于陕西省长武县洪家镇长灵村与G70福银高速相接,向西跨越国道G312线沿回朝岭布线,设黑河特大桥跨越黑河至甘肃省灵台县独店镇秋射村,与拟建的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甘肃段相接,陕西段主线长6.22km。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5.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m。陕西境内估算总投资16.04亿元。
2. ******银行贷款资金构成,已落实。
二、招标范围
1. 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要求: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林业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陕自然资规〔2023〕2号)编制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陕西段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有限人为活动准入情况论证报告并取得陕西省政府出具的认定意见(明确“建设活动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要求”)。
(2)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分析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陕西段工程建设活动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合规性,论证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不可避让性和合理性分析、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具体措施和建议等。
3.服务周期:协议生效至本项目取得陕西省政府出具的认定意见(明确“建设活动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要求”)。
三、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0万元。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编制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陕西段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有限人为活动准入情况论证报告并取得陕西省政府出具的认定意见(明确“建设活动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要求”)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因素,进行慎重报价。
四、资格、业绩及人员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装入投标文件);
4.自2020年1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以上公路环评相关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
5.本次招标要求报价投标人单位人员、设备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环评项目的负责人。
五、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价时间及地点
1.竞价时间(公告、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3年7月31日12时00分至2023年8月3日18时00分;
2.竞价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3085/a/login),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3.被邀请的投标人须在竞价结束时间前完成资格证明文件提交上传及报价工作(具体详见阳光采购平台发布时间)。
4.被邀请的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字。
5.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八、其他要求
1. 在招标时限内,投标人完成资格证明材料上传、报价等工作;
2. 投标人报名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材料附件,上传至指定位置;
3. 资质审核: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4. 通过资质审查的投标人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提交报价;
5.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通过资质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单位经招标人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即为中标单位。该报价一经招标人认可,即为签约合同价。
6.经招标人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3日内由招标人将中标通知书电传中标人,未中标单位将不另行通知。
7. 投标人单位可以不对招标人的招标邀请做出报价,但一经给出报价即不可撤回,而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该中标单位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所有项目,且招标人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 投标人应按要求上传附件资料(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需按照附件资料中提供的格式上传资格证明材料。竞价结束后7天内将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件PDF版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电子邮箱:******,将纸质版投标文件用 A4 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1 正 1
副,注明正副本)邮寄至招标人。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溪河南路正宇大厦十二楼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
时间:2023年7月31日
附件
(项目名称)
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承诺书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业绩证明资料
五、服务方案
六、其他资料
附件1: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决定参加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陕西段工程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有限人为活动准入情况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文件规定方签订合同,若我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文件规定方签订合同或拒绝与招标文件规定方签订合同,贵方有权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如果我方未中标,招标人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2. 我方承诺以投标报价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工作。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主要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均具备相应资格。
5. 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和上传资格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 60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3:投标人基本情况
表3-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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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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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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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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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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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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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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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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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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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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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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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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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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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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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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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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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高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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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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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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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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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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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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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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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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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本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附件4:业绩证明资料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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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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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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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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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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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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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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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标明序号。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在本表后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件5: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附件6:其他资料
其他资料
1.企业信誉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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