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集团大厂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001)作如下澄清:
一、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集团大厂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2元。但因目前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信息价约定不一致事宜,影响投标造价的编制,主要为以下两点:1、根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第2点第(7)小点约定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河池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2023年第5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而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总说明中第三大点第5小点注明:《河池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基期为:[2023]年第[1]期南丹县信息价,南丹县信息价没有的参考河池信息价,河池信息价没有的材料,材料价格为市场询价。故此本次招标信息价以哪期为准?请贵公司给确切的答复。
答复:本次招标信息价以2023年1期南丹县为准,南丹县信息价没有的参考河池信息价,河池信息价没有的材料,材料价格为市场询价。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cggzy/)发布。
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
联系人:谭工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13楼1306室
联系人:唐工、黄工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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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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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7日
附件:澄清文件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