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详情
汤旺县乌伊岭镇宏伟村晾晒场建设项目施工,详见询价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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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汤旺县乌伊岭镇宏伟村晾晒场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服务周期:1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询价小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价最低的即为成交供应商(最低价相同的情况,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技术方案进行横向对比,方案最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竞采最低限制:¥785000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县乌伊岭镇宏伟村
询价通知书:文件下载1预览1文件下载2预览2
报名开始时间:2023-11-12 23:09:20
报名结束时间:2023-11-15 13:00:00
发布时间:2023-11-12 20:09:20
采购编号:HLJGCYB******Z******579
采购单位:******农村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行为的将被拒绝参加应答。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满足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没有失信记录情况下,可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无须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