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DL******83
二、项目名称:******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包组
投标供应商
1-下浮率(投标折扣率)
A
******有限公司
0.87
0.99
0.76
0.98
0.92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街道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1504
中标折扣率:0.98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七、******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东复、李绍兵、朱刚、李清华、姚立波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依据深财购[2018]27号文规定的代理费用参考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叁万肆仟叁佰伍拾元柒角贰分(¥ 34,350.72)。
九、公告期限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3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领取((备注:领取纸质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后向采购实施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完毕后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将授权委托书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张宁、0755-******转531),并领取纸质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楼1006A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转504、508。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检察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井二路8号综合业务大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06A室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
电话:0755-****** 转504、508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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