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普通******管理局部级试点******管理局部级试点边坡监测******************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边坡监测系统建设与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一)G212兰龙线K1524+416~K1525+030段左侧边坡(遵义市境内),为基岩崩塌类边坡,坡高大于50米,坡面陡峭近直立,无防护。
监测系统建设:设监测项4项,布置传感器20个(套):位移监测项2项,边坡雷达1套、无人机搭载高清摄像头及机载雷达1套;加速度监测项1项,崩塌计5套;诱发因素监测项2项,雨量计1套、微震监测仪1套;短临监控项2项,视频监控摄像机6套、LED声光报警器4套;
监测系统服务:技术服务、省级平台接入、单坡系统平台建设、试点攻关、监测系统维护2年、无人机倾斜摄影及智能巡检12次。
(二)G212兰龙线K1521+416~K1521+760段左侧边坡(遵义市境内),为基岩崩塌类边坡,最大坡高107米,边坡坡率1:0.5,无防护。
监测系统建设:设监测项4项,布置传感器15个(套):位移监测项2项,边坡雷达1套、无人机搭载高清摄像头及机载雷达1套;加速度监测项1项,崩塌计4套;诱发因素监测项2项,雨量计1套、微震监测仪1套;短临监控项2项,视频监控摄像机3套、LED声光报警器4套;
监测系统服务:技术服务、省级平台接入、单坡系统平台建设、试点攻关、无人机倾斜摄影及智能巡检12次、监测系统维护2年。
(三)G212兰龙线K1515+820~K1516+980段左侧边坡(遵义市境内),为基岩崩塌类边坡,坡高14米,边坡坡率1:0.25,坡面采取框架锚杆进行防护,边坡后缘自然坡高约80米。
监测系统建设:设监测项4项,布置传感器17个(套):位移监测项3项,边坡雷达1套、无人机搭载高清摄像头及机载雷达1套、机器视觉系统2套(靶标3个);加速度监测项1项,崩塌计3套;诱发因素监测项2项,雨量计1套、微震监测仪1套;短临监控项2项,视频监控摄像机4套、LED声光报警器4套,机器视觉系统1套。
监测系统服务:技术服务、省级平台接入、单坡系统平台建设、试点攻关、无人机倾斜摄影及智能巡检12次、监测系统维护2年。
(四)G321广成线K1660+000~K1660+140段右侧边坡(毕节市境内),为基岩崩塌类边坡,最大坡高39米,坡面陡峭近直立,坡面采用主动防护网进行防护。
监测系统建设:设监测项4项,布置传感器17个(套):位移监测项3项,倾角仪2套、地表长拉线位移计2套、边坡雷达1套;加速度监测项1项,崩塌计4套;诱发因素监测项2项,雨量计1套、微震监测仪1套;短临监控项2项,视频监控摄像机2套、LED声光报警器4套。
监测系统服务:技术服务、省级平台接入、单坡系统平台建设、试点攻关、无人机倾斜摄影及智能巡检12次、监测系统维护2年。
2、项目名称:贵州省普通国道部级试点边坡监测(路堑崩塌)项目监测服务。
3、项目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毕节市。
4、项目服务期:?监测系统建设周期3个月,监测系统服务周期24个月。
5、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 个标段。
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所包含的内容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公路边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交办公路〔2024〕48号)中对开展试点科研攻关工作的相关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满足以下任意一条即可:
①具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上写明的试验检测机构可以是投标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需提供完整的证书附表,附表中具有的相应检测参数须涵盖本次招标所需试验检测的全部内容)。
(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局(站)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含道路工程专业),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试验检测经验或公路勘察经验或公路边坡监测经验。
②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局(站)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含道路工程专业),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试验检测经验或公路勘察经验或公路边坡监测经验。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6)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提供书面承诺)
(7)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在工程建设领域发生过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8)投标人在贵州省建设市场发生过重大违约问题。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08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5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门户网?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
(一)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八、投诉举报的处理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管理单位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管理局,异议受理电话:0851-******。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贵州省公路局养路工程处,电话:0851-******
九、联系方式
******管理局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359号
联系人:蔡工
电话:0851-****** |
******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蟠桃大厦19楼2号
联系人:沈鑫、韦杰雄、孙榕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