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干训费)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4日
采购人的2025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干训费)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干训费)项目 。预算金额:91.28万元
二、拟采购货物的说明及预算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万元) |
1 | C1899-其他教育服务 | 2025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干训费)项目 | 套 | 1 | 91.28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炎陵县酃峰红色文化培训基地
(2)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鹿原镇塘旺村2019-17号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现炎陵县酃峰红色文化培训基地、位于炎陵县鹿原镇塘旺村,距武深高速炎帝陵收费站2公创办于2017年11月,前身为炎陵县党性教育基地,2021年12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由炎陵******有限公司管辖,2022年7月更名为炎陵县酃峰红色文化培训基地。******中学的基础上改建而成,占地总面积143亩,现有教职员工20人,聘请专兼职教师18人拥有教学楼1栋,学员宿舍楼6栋,教学配套设施完备,可容纳700名学员同时开展各类主题培训,提供教学、餐饮、住宿、等多样化服务。
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学院)基本培训班次和课程设******组织部公布为第二批湖南省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该基地具备封闭式、独立性、保密性等相应条件:3、炎陵县内唯一具备相应条件的培训基地。
从培训宗旨、培训规模、培训内容、培训目标来看,均应委托炎陵县酃峰红色文化培训基地来实施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本次项目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中的“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25年04月24日 |
论证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湖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S5栋1901******有限公司 |
论证意见 | 炎陵县酃峰红色文化培训基地,创办于20217年11月,前身为炎陵县党性教育基地,2022年7月更名为炎陵县酃峰红色文化培训基地。******组织部公布为第二批湖南省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距武深高速炎帝陵收费站2公里,交通便利,培训、住宿配套设施完备,可容纳700名学员同时开展各类主题培训。根据******学院)基本培训班次和课程设置******组织部公布为第二批湖南省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2、炎陵县内唯一具备相应教育培训条件的培训基地3、该基地具备党员培训教育所要求的封闭式、独立性、保密性等条件。从培训宗旨、目的、培训人员组成及来源,本项目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中的“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炎陵县酃峰红色文化培训基地实施。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根据市场同类行情,本项目预算在合理范围内。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张秋梅 | ******大学 | 教授 |
佘艺颖 | ******学院 | 副教授 |
聂焰 | ******服务中心 | 高级策展师 |
六、公示期限:自2025年4月25日至 2025年4月30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共炎陵县委党校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鹿原镇塘旺村2019-17号中共炎陵县委党校新校区
联系人:姚嘉琦
联系电话:0731-******
******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蔬菜村井头组36号
联系人:邹泽君刘飞艳杨青莲
电话:0731-******,******
电子邮件:******
******财政局
地址:湖南省炎陵县霞阳镇坎坪路8号
联系电话:0731-******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