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及高端芯片封装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
******
传真
地址
******服务中心
邮编
246121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及高端芯片封装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安徽怀宁经济开发区双创产业园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曹*炜************0037******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怀宁经济开发区双创产业园,系租赁安徽怀宁经济开发区双创产业园6#、12#、13#厂房总建筑面积约为28980.24m2作为生产场所,主要购置注塑成型机、破碎机等生产设备,以PP塑料粒子为原料注塑加工各类新能源汽车塑料结构件,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新能源汽车结构件1000万套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1)注塑成型废气:6#厂房1层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2#厂房1层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13#厂房1层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2)塑料破碎粉尘:6#厂房4层破碎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装置(TA004)+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注塑废气VOCS执行安徽省地标《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修改单)中排放限值及相关无组织控制要求;破碎粉尘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修改单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标《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相关规定。
二、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铺设雨污管网,雨水进入雨水管网,污水进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租赁园区化粪池收集预处理,与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更换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怀宁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怀安河,最终排入高河大河。项目污水排放执行怀宁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破碎机等机械生产设备及废气装置风机等在生产运行时的设备噪声,其声级值为80~85dB(A);项目优先选用高质量、振动小的设备,优化车间内设备布局,高噪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后外售造粒厂;废布袋、收集的粉尘及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资源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位于6#厂房4层,建筑面积约20m2。危废贮存库用于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存放,位于6#厂房4层,建筑面积约为30m2。
五、地下水及土壤: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危废贮存库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库、注塑区、循环冷却水系统按照一般防渗要求进行处理,其他区域按照简单防渗要求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无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马蜂盯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马蜂盯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马蜂盯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