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3-4-4(R2304)号地块开发项目已由******办公室以镇政服[2024]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4-4(R2304)号地块开发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
2.1 工程地点:黄山北路以东、中山西路以北。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9755.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0355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6198.31平方米,包括住宅面积约98539.78平方米;商业及配套用房面积约5017.22平方米(含商业、物业经营用房、物业办公用房、邮政服务用房、消控室、监控室、燃气调压站、电信交接机房、配电房、开闭所、给水泵房、垃圾收集点、门卫、公共厕所等)。住宅主楼地下1层,考虑非机动车库;住宅单体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69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楼、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检测费预算1108.37万元。
2.3 服务期限:与施工工期同步。
2.4 检测服务质量: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要求。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ZJS************ | 2023-4-4(R2304)地块开发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 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和备案检测)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四)钢结构工程检测(五)建筑节能工程检测; 二、见证取样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水泥物理力学性能(二)钢筋混凝土用钢材(三)砂、石常规(四)混凝土、砂浆性能(五)简易土工(六)混凝土掺加剂(七)沥青(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波纹管; 三、备案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智能工程建筑(二)室内环境检测(三)市政工程检测(四)空调系统(五)建筑水电检测(六)墙体、屋面材料(七)饰面材料(八)防水材料(九)门窗(十)化学分析(十一)木结构 |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备案类)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
3.3.1 投标人须提供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2024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或军队编制人员若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按照镇政建[2012]239号文件要求,外市检测机构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检测业务,应在开标前携带有关资料到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外市检测机构禁止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检测业务。投标时外市检测机构未提供备案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40分,
商务部分30分,技术部分30分,按最终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
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计
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1) 商务部分 (30分) | 资质情况 (5分) | (1)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得2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得3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如网站备案截图等)。 | |
业绩 (5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检测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项目负责人 (2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2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 ||
项目团队情况(18分) | (1)企业拟派项目组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不含负责人),且须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满足得10分,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岗位合格证原件扫描件) (2)在满足本项第(1)条要求的前提下,拟派项目组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1分,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3)在满足本项第(1)条要求的前提下,拟派项目组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每有1名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消防工程师的得1分,最高2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注:①以上人员得分可累加,本项满分18分。 ②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2024年11月)(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或军队编制人员若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 ||
(2) 技术部分 (30分) | 检测方案评分标准 | 检测依据、工作目标和工作程序:根据检测依据、工作目标和工作程序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打分。 | 等级分:优:5分;良:3分;中:1分;未提供方案的:0分 |
检测质量控制措施:根据检测质量控制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打分 | 等级分:优:8分;良:6分;中:4分;未提供方案的:0分 | ||
检测安全控制措施:根据检测安全控制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打分。 | 等级分:优:6分;良:4分;中:2分;未提供方案的:0分 | ||
检测组织实施管理:根据检测组织实施管理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打分 | 等级分:优:8分;良:6分;中:4分;未提供方案的:0分 | ||
检测服务响应时间:根据检测服务承诺响应时间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打分 | 等级分:优:3分;良:2分;中:1分;未提供方案的:0分 | ||
(3) 投标报价 (40分) | 投标报价得分 (40分) | 投标报价由地基基础检测和其他检测(除地基基础以外的其他检测)两部分组成,共计40分,其中地基基础检测20分,其他检测(除地基基础以外的其他检测)20分。两部分内容分别报价并计算得分。 (1)地基基础检测(20分): 检测费用按镇检协[2018]9号文公布的《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指导价》及《增补版》文件执行。 项目结算价按收费标准×(1-报价下浮率)收取。下浮35%得基本分10分,在此基础上每下浮1%,加1分,最多加10分;满分20分。(下浮不足35%的作无效标处理。) (2)其他检测(除地基基础以外的其他检测)(20分): 检测费用按镇检协[2018]9号文公布的《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指导价》及《增补版》文件执行。项目结算价按收费标准×(1-报价下浮率)收取。下浮10%得基本分10分,在此基础上每下浮1%,加0.5分,最多加10分;满分20分。 (下浮不足10%的作无效标处理。) |
******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项目检测服务方案按照评审要点独立评审打分,检测
服务方案最终得分应当取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00:00至2024年12月25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TPBidder/memberLogin 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7.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7.2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 发布。
九、投标截止时间
9.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高新区润兴路68号
邮 编:212000
联 系 人:褚磊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02幢7层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陈科宇、吴梅、童再军、张翊
电 话:******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
******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0
CA签章办理指南:******/051/051002/carelated.html
在线办理网址:******/Home/Login
注: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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