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对鲤蛟经济合作社土地招租项目实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街道鲤蛟土地,东至富春江路,南至保税区加油站,西至河北村界,北至河流,该土地不能违法建房,不能改变用途,耕地部分不能弃耕荒田,总面积30亩(其中耕田面积25亩,水泥坪5亩)。注:招租人不统一组织,土地的具体情况请各竞租人自行前去现场勘察标的物。
二、承租限期:10年,2025年1月16日至2035年1月15日止,具体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三、报名条件(竞租人资格):凡年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个体、企事业单位均可报名。
四、招租报价:本次招租的报价形式为明标形式,以第一年租金(元/年/亩)为准,租金报价每增加50元/年/亩或50元/年/亩的整数倍为有效报价(底价除外),以现场竞价方式报价,实行上不封顶。鲤蛟经济合作社土地招租项目租金起底价为:
******街道鲤蛟土地(第1标段)土地招租底价为2000元/年/亩(含2000元/年/亩)。
低于此价格或未按有效报价的均作废标处理,以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成交人。报名人大于等于1家的,则全部入围参加现场竞价。
五、报名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招租人拒绝其报名(第1标段):
1、自然人报名: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个体、企事业单位报名:需带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本人不能亲自参加报名,被授权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不能是另外的报名人或另外的被授权人)。
******银行进账单中付款人名称(或名字)须与报名人名称(或名字)一致,提交的资料名称均保持一致,否则拒绝其报名。
******银行转账,不能缴纳现金,************银行回执小票,否则按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银行宁波大矸支行,地址:坝头西路215-227号;
******办事处小型工程投标保证金专户;
帐号:******1054;
注:缴款时需在交款凭证用途栏注明鲤蛟经济合作社土地招租项目第 1 标段 的投标保证金。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①成交人必须在成交后7日历天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将第1周期租金及租赁押金一次性缴纳,若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未缴纳相关费用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②租赁期限为10年,2025年1月16日至2035年1月15日止,第1周期(前5年,第1-5年)每年度应付的租赁费按成交价支付;第2周期(后5年,第6-10年)每年度应付的租赁费在第一周期各年度应付的租赁费基础上递增15%支付,实行先付后用,租金一期一付(即土地租金5年一付),每期租金在当期使用前一个月前一次性缴纳。③租赁押金为15万元,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土地租赁押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如租赁押金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金额,应由乙方补缴,租赁押金不计利息。如乙方放弃承包,租赁押金不予退还。④招租人在收取租金及租赁押金时必须出具相关收款收据,不另行开具发票。成交价格不含税等该土地使用相关费用,成交人须自行承担并支付。⑤新租户与原租户报价相同时,原租户优先成交。
************办事处院内2号楼三楼会议室);
八************街道行政综合执法中队办公楼一楼招投标会议室(329国道烟墩加油站对面)。
******街道鲤蛟负责解释。
******街道鲤蛟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王董事长 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琼燕 电话:0574-******
******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74-******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