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为优化湖南湘江新区投资评审中心窗口服务流程,提升资料收发及评审档案管理水平,加速档案数字化进程,以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与效率。为此,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一家专业服务单位,全面承接财评中心近2年的窗口资料收发、评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等工作。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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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履行合同的时间:自合同签订起,服务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
??????履行合同的地点:湖南湘江新区投资评审中心(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谷大道668号)。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内容
一、综合服务
1、对外窗口服务
成交人需指派至少2名驻场人员,完成以下对外窗口服务工作:
(1)在新区政务中心设立的财评窗口坐班,接受政务中心日常管理,解答各相关单位关于项目进出窗的咨询,并提供相关业务的专业指导。
(2)审查财评评审系统内项目资料,并向建设单位反馈申报结果。
(3)通知建设单位移交纸质资料、并审查核实纸质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对符合进窗要求项目,办理进窗手续,登记台账,并在评审系统内发起评审流程。
(5)对已进窗项目发起中介机构挂网流程,并登记相关信息。
(6)对抽签完成的项目进行电子签章,登记台账,并通过电话、微信、邮箱等方式通知中签单位领取资料。
(7)向中签中介机构移交项目纸质资料,并确保双方签字确认。
(8)将项目送至综合处呈签分管领导分配主复评审员,并登记分配情况。
(9)对项目评审过程中增补资料的流程进行初步审核,完成资料进窗手续。
(10)已办结或退窗项目通知中介机构退还纸质资料,并根据进窗明细表核实资料明细后签收。
(11)通知建设单位退还已办结或退窗项目的进窗资料,并确保双方签字确认。
(12)每日更新进窗台账,包含进出窗情况登记、抽取结果登记、存档完成情况登记等。
(13)在进窗交流微信群内解答各单位的咨询,并提供指导。
(14)完成财评中心的办事指南等文件制度的发放工作。
2、综合服务
成交人需提供至少2名驻场人员,1人协助财评中心提供综合性工作(该人员指定担任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综合收发文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后勤工作、台账管理、文电收发、会议及接待安排、报告出具等综合保障服务。
3、评审档案管理
成交人需提供至少1名驻场人员,完成以下评审档案整理工作:
(1)每周定期按照财评中心存档制度,收集已办结或退窗项目的相关档案。
(2)对收集的项目档案进行初步移交确认,并搬至档案室进行完整性核查。
(3)对符合存档要求的项目档案进行移交确认,并在移交台账中进行登记。对不符合存档要求的档案进行退回处理并签字移交。
(4)建立存档台账,对已完成归档项目进行登记和著录。
(5)根据档案制度建立借阅登记台账,对符合借阅流程的申请进行查找、调档、登记。
(6)负责档案移送、存储、保管以及上下架等事项。
二、档案整理服务
包含纸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扫描。预计一年业务档案归档数量为2600盒,文书档案为100盒;成交人负责完成以上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业务档案及文书档案预计每盒200页,具体以实际数量为准。
(二)工作要求
1、成交人应具备智能化、数字化服务能力,鼓励成交人使用各类系统、平台或客户端,整合日常工作中的各项工作数据与各类事务,为财评中心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2、成交人须组建不少于5人的专业服务团队常驻现场开展工作,并指定负责综合性服务工作的人员担任驻场负责人,全面负责团队成员的日常管理、内部协调以及与采购方的高效沟通对接等关键工作,确保各项服务任务的顺利推进与高效落实。此外,在工作需求增加或特别繁忙的时期,成交人应委派额外人员及时到场,负责协助驻场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及完成采购人临时性委派的工作任务。
该驻场团队成员应具备计算机或档案管理或工程类或财务相关知识储备,并对财政评审工作有全面、深入的认知与理解。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周内,成交人须确保服务人员全部到岗并开始驻场工作。
3、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成交人委派的驻场服务人员,须严格遵守湘江新区相关人事管理制度,接受财评中心的人员考勤制度。未经采购人批准,成交人不得随意更换驻场人员。如驻场服务人员违反相关人事管理制度和考勤制度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更换驻场服务人员,成交人拒不更换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4、严格遵守保密和廉洁纪律。成交人须通过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保证所有档案原件与电子数据的安全和保密,不得在场地内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和外接移动存储、影像摄录设备等。同时,成交人须严格要求服务人员廉洁工作。成交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交保密及廉洁承诺,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严格遵守上述约定。
六、验收标准:
******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委员会财政金融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新财发〔2023〕16号的规定进行履约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场地及场地内档案柜由采购人提供,采购人不向成交人收取场地租金。
2、成交人需在采购人划定的场地内提供相关服务,服务团队须严格遵守各类工作纪律及场地管理制度。
3、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加工软件、打印机、扫描仪等设施设备,装订线、装订盒、打印纸、硒鼓和墨粉等耗材,以及驻场服务人员的配套服务均由成交人负责。本项目合同为费用包干合同,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报价内包含本项目所需的人工(含加班、疾病、身故、差旅等费用)、管理、财务及所需的设备、材料等所有费用。如成交后,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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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