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调整限制速度改造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调整限制速度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所辖高速公路调整限制速度养护工程的通知》内交集发〔2025〕2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级公路养护资金******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分公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调整限制速度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包括以下内容:
对******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具备限速调整条件的剩余7个路段(包括G59呼和浩特至杀虎口段90.91km、G16元宝山至赤峰南段39.80km、G45下洼至赤峰南段168.60km及赤峰南至茅荆坝段100.59km、G10查巴奇鄂温克民族乡至博克图段86.03km及博克图至海拉尔东段197.38km、G6兴和(蒙冀界)至集宁段89.34km),共计773公里,实施限速调整改造工程,具体实施内容包括:
(1)交通安全设施。对提速路段既有标志牌改造利用,更换标志反光膜。对提速特殊路段增设标志、标线等交安设施。
(2)路基、路面工程。针对技术状况无法满足提速需求的路段,采取工程措施予以解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如下: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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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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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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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GZ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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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具备限速调整条件的剩余7个路段(包括G59呼和浩特至杀虎口段90.91km、G16元宝山至赤峰南段39.80km、G45下洼至赤峰南段168.60km及赤峰南至茅荆坝段100.59km、G10查巴奇鄂温克民族乡至博克图段86.03km及博克图至海拉尔东段197.38km、G6兴和(蒙冀界)至集宁段89.34km),共计773公里,实施限速调整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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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包含监理准备期、施工期按照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完成(计划7月15日前),及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注: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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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3.1.2 主要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名: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由投标人出具的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4月26日至 2025 年5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网址:******:9443/epoint-sso/default/logi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512-******)。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渠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4.3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0@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5月16日上午09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5.3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5.4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点击帮助手册。
5.5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
电 话:******
邮 编:01002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分公司
地 ******街道海拉尔东街9号大厦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71-******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与丝绸之路大道十字路口东南角东200米路南曙光国际培训中心2#楼901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邮 箱:******40@qq.com
9. 其他要求
(1)******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2)本项目项目类别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为交通运输工程,行政监督部门为交通运输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