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需求,安徽荻港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拟对煤渣进行公开招标,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提高采购质量,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荻港海螺2025年上半年煤渣招标
二、招标人:******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质量指标:
1.招标物资名称:煤渣。
2.招标数量、质量指标、运输方式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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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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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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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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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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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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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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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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荻港海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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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用煤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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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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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份≤18.0%、Al2O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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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运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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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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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磨用煤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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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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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份≤18.0%、LOSS≤5.0%、SO3≤3.0%、f-CaO≤1.0%、Cl-≤0.06%、月度活性系数≥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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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运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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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具体招标数量以荻港海螺实际需求量为准。
(2)合同期限: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3)交货地点:荻港海螺原材料指定堆场。
四、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单位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应销售资质。
2.投标单位需提供电厂煤渣资源销售经营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贸易渠道的任一上游渠道同时参与投标,优先选择上游渠道入围。
3.若存在两家及以上投标单位之间股东结构关联重叠,或经查实存在同一人实际控制多个投标单位的,上述关联单位共同协商盖章确认,招标单位只接受其中一家单位报名投标,若协商不成则取消所有存在关联单位报名投标资格;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造假行为,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4.投标人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提供的相关品种物料质量必须能够满足招标方需要。
6.投标单位在资质审查调研期间不具备出货条件的或货源地处于关停状态的取消投标资格。
7.所承运车辆为政府要求的环保车辆,排放标准需国五及以上;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地方管制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卖方自行承担,招标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8.若投标单位中标,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妥一般固废转移手续,否则需求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其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
9.报名单位需明确注明货源地,若货源地现场调研取样Al2O3 、水份、Cl-中任一指标化验结果达到招标文件中报名标段的废品条件,均不得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各标段具体废品指标约定详见下表: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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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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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量(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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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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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约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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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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荻港海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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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用煤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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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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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份≤18.0%、Al2O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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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份>25%
或Al2O3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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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磨用煤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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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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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份≤18.0%、LOSS≤5.0%、SO3≤3.0%、f-CaO≤1.0%、Cl-≤0.06%、月度活性系数≥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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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份>25%
或Cl->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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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4年11月27日17:30)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oauth/)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六、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2024年11月27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七、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 宋女士 ******
夏先生 ******
罗先生 ******
2.招标监督部门:张先生:******。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