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30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文(2024)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装备制造园区;
******有限公司项目自建变电站。新建双回110千伏线路长度约为2×7千米,
其中架空2×6.3千米,电缆2×0.7千米。全线新建杆塔25基,
其中铁塔24基,钢杆1基。架空导线釆用JL/LB20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24芯OPGW-13-90-2光缆;电缆釆用ZC-YJLW03-Z-64/110kV-l×800mm2铜芯单芯交联聚乙烯电カ电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满足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满足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计划工期:约75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概算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2须同时具备(1)勘察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业绩要求: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的“设计+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类似项目是指:2021年1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10kV及以上变电站施工、改造工程或电力线路工程的项目。
5主要人员要求:
(1)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输发变电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3)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本),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企业人员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政策。 8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列入联合惩戒对象(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2其他要求:特别提醒:
一、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二、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办公室投诉。
五、启用电子围标串标甄别系统辅助甄别是否有围串标行为,对围标串标甄别及认定作出如下规定:
******委员会应否决相关投标,评审情况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
******委员会应否决相关投标并认定涉嫌串通投标,评审及认定情况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
1.不同投标人编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硬盘和主板的序列号)均相同的;
2.不同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格式显示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相同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包括等差数列或规律性百分比)的; 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电子招标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
,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 七、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无需递交原件及纸版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对真实性、清晰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标人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合同约定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7 08:30至2025-01-0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2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地点为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人需使用CA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需使用数字证书(CA),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联系方式:400-******)及招标通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参加投标者需要在招标通成进行下载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下载、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在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报名、支付和投递等有关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0311-616。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登录招标通平台、下载、编制、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含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其中任意一家CA 证书),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CQCCA:******。 特别提醒: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相关监督部门举报。 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文件、冀政务办规【2023】7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5-******,邮箱:******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城市管理股
电话: ******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年产30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EPC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区中山路53号市政服务大厦 | 地址: | 无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夏建峰 | 联系人: | 刘朝伟、侯森、蔡国挥、佟帅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银行: | 无 | ******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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