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绿******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生产服务商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Y2024-FW522/平台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标项 | 采购内容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服务期限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一 | ******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生产服务商选定 | 2-3家 |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 详细采购要求 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合格投标人数量3-5家时,入围供应商取前2名; 合格投标人数量为6家及以上时,入围供应商取前3名;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本次项目流标。 |
备注: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服务期满1年后,在服务价格不高于中标价、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可协议续签合同,但最多续签一次,每次一年。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各类电动自行车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不接受代理商。
六、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标书费:人民币300******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3.未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后次日0点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七、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1.供应商账户汇出(户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或账号和供应商账号一致);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一次性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标段)指定虚拟子账号,不允许分批次转账。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30时。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2。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30时。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2。
3.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公告地址: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版块******有限公司网站(******)。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宇阳联系电话:0579-******
质疑联系人:王嫱联系电话:0579-******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大岩路1207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玲琍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联系号码:0579-******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