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水资许决〔2024〕51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服务中心:
我局受理了你单位2024年呼伦贝尔市莫旗塔温敖宝镇塔北村(二区)1.2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许可申请。同意2024年呼伦贝尔市莫旗塔温敖宝镇塔北村(二区)1.2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取水量10.11万m3/a,取水水源为项目区地下水,取水全部用于农田灌溉。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做好地下水保护工作。
你单位应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我局申领取水许可证。
附件:《2024年呼伦贝尔市莫旗塔温敖宝镇塔北村(二区)1.2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
******水利局
2024年10月28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马蜂盯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马蜂盯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马蜂盯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