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祁阳县黎家坪镇敬老院扩建EPC项目已由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祁发改基[2019]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中央预算内补助和县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祁阳县黎家坪镇敬老院扩建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祁阳县黎家坪镇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7.8亩,新建一幢四层多功能养老大楼,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总床位150位。******办公室、娱乐室、食堂、餐厅、卫生间、洗漱间以及化园、室外健身场所等配套设施。规划总投资估算约1263.89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天(日历日),其中设计工期:30天(日历日),施工工期:12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①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②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③采购: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祁阳县黎家坪镇敬老院扩建EPC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①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本工程各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道路、给排水、绿化、路灯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②采购部分:项目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及建筑材料的采购(包括强弱电、安防监控、电梯等采购)。③施工部分:施工图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一幢四层多功能养老大楼,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总床位150位。******办公室、娱乐室、食堂、餐厅、卫生间、洗漱间以及化园、室外健身场所等配套设施,具体施工内容以经审核的施工图范围为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①投标单位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资质。
3.3 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 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无押证);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未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或按提供的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且经投标人澄清、纠正仍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但要提供养老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纳发票原件并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证明原件)。
3.6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资格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7.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
3.7.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施工企业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拾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2)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出,注明项目名称。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首次登陆需注册,完成注册并办理诚信供应商入库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 ******服务中心3楼开标3室(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时参加开标会议人员为牵头单位的授权委托代理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建设局。电话:0746-******。
10.1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作为本次投标资格审查的内容,但在中标后按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主要专业设计人员也不作为本次投标资格审查的内容,但在中标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 址:祁阳县南正街
联 系 人:陈文彬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祁阳县沿江路与金桥街交汇处
联 系 人:王茜茜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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