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拟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现予以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物业类型:写字楼
座落位置: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环湖路1177号金茂南塔
服务范围:金茂广场南塔B2、B1、LG、1、6-36层,总面积76202㎡。
(二)服务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探测器、控制模块、手动报警按钮等触发装置,包括感烟、感温等所有类型探测器的清洗、试验,试验工具符合检测要求。
(2)控制器的基本功能试验。包括控制器的开机、液晶和数码管的显示、主备电的工作、显示和切换、声音、时钟、打印等记录。
(3)******消防设备维修******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1)******控制中心反馈信号功能及自动喷淋系统各种阀门的维修、保养。
(2)每月检查喷淋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并启泵试运转。
(3)每月对喷头、报警阀进行一次外观及试验启动是否正常。
(4)每季对报警阀进行放水试验,试验系统的供水能力及压力开关,水力警铃的报警性能是否正常。
(5)每两个月利用系统的末端放水装置放水,试验水流指示器的报警性能。
(6)******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检查、检测气压。
(7)******消防蓄水池、高位水箱的储水进行检查等。
(8)每月对各种阀门的开闭及铅封进行检查等。
3、消火栓设施
(1)******消防水泵、水池、高位水箱、稳压泵和增压设施完好情况及是否符合要求,消火栓系统各种阀门的维修******控制中心手动、自动实验实现消火栓泵功能。
(2)******消防水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功能,并启动试运行。
(3)******消防要求。
(4)每季对室外阀门井中控制阀门检查以核实处于全开启状况。
4、通讯及广播设施
(1)检查紧急广播的放音及切换功能。放音包括通过话筒、磁带、U盘等方式放音,检测声音的大小。切换功能指每个区是否都能正常切换。
(2)消防电话、应急广播、应急疏散指示照明系统的电气控制系统,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灯外观、疏散指示标志灯工作状态,进行检查(月)。
(3)******消防电话的通话功能。包括固定电话及电话插孔的检查。
5、气体灭火系统设施
(1)检查保护区必要的出入通道应通畅无阻;各种报警信号和安全标志应清洁、齐全并醒目易见;泛光照明和事故照明应完好。
(2)检查烟感、温感探测器外表面应清洁、无灰尘和环境污染(例如轻质粉尘、漆等),以保证其灵敏度;检查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6、建筑防火门、防火卷帘门设施
(1)防火门外观,防火门启闭状态,防火卷帘外观和防火卷帘工作状况及信号反馈正常;
(2)检查防火门的开启力度是否适中,闭门器有无漏油或松动;
(3)检查双扇防火门的关闭顺序是否正确;
(4)检查防火门的密封性是否良好,钢质防火门有无生锈、脱漆现象;
(三)服务要求
1、******消防设备安全巡查;
2、******消防联动测试抽样测试部分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每季度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消防问题而耽误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服务期限:自合签订后有效期一年。
(五)招标控制价:消防维保总面积为76202㎡,单价为2.2元/㎡,总价为167644.4元(含税6%)。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保险、管理费、利润、税费、风险费等完成该项工程所有费用。
二、供应商投标要求
(一)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官网备案可查;
(******消防设施操作员 6名;
(3)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消防维保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署的日期为准或合同签订时间(日期)为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三)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四)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可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实力、经验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供应商根据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证明材料及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相关资料至湘江运营公司招采管理部门专用邮箱******。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含)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运营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运营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运营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六、公告期限
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19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 工 电话:0731-******
邮箱:******
******集团大厦第2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