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丰登镇等片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凤区丰登镇等片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己由******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金凤区丰登镇等片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4〕2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银川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银川市金凤区,1-5号治理区位于丰登镇永丰村和联丰村,6******办事处。总治理面积为34.05公顷;
项目概况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地形地貌重塑工程、土壤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及农渠配套工程等。
(一)地形地貌重塑工程
(1)拆除清运工程
共拆除清运104149.43立方米,其中表面建筑垃圾清除13079.30立方米,废弃构筑物砌体拆除218.12立方米,拆除混凝土硬化场地4314.36立方米,炉渣清除5795.3立方米,挖除埋设在3号和4号治理区地下建筑垃圾80742.35立方米。
(2)场地平整
1-6号治理区场地平整31.28公顷,土方开挖70188.9立方米;6号治理区陡坎削坡5235.9立方米。
(二)土壤重构工程
对1-6号治理区实施土地翻耕,翻耕深度为0.3米,共翻耕34.05公顷;增施有机肥面积277.47亩,共计83.24吨。
(三)植被重建工程
于5-6号治理区撒播紫花首蓿、沙打旺和芨芨草12.85公顷,播撒草籽256.98千克。
(四)农渠配套工程
修复恢复2-4号耕地16.99公顷,配套建设农渠3170米,农口9座,涵管桥5座,畦田口317座,设置警示标志牌3个。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项目估算价:1101.45万元;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7日23:55:00,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项目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提前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若未按系统规定进行签到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流程的的后果自负。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 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街490号9号楼
邮编:750002 邮编:750002
联系人:兰晓勇 联系人:刘宇翔
电话:0951-****** 电话:******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