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城市道路补短板建设项目三标段(EPC)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城市道路补短板建设项目已由新发改综字【2025】087号******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政府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一般政府债券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城市道路补短板建设项目三标段(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源县;
2.1.2建设规模:1、则新路全段改造道路约131000㎡;2、照明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具体以实际工程量和图纸为准)
2.1.3 总投资额:22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544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本公告为三标段内容。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及审查通过(其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配合服务等)、建设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调试、验收、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项目经理一致(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同时本工程项目经理(如疆外企业必须在进疆报送名册中备案,企业及人员必须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其他人员要求:包含不限于以下人员要求:
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须具有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须具有相关专业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资料员: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材料员: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造价员:贰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证书;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申请人自行配备。以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应是本单位注册的,并提供所有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新疆工程建设云网站人员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负责同一工作,且具有相同专业资质的,按资质等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执行);①组成联合体投标须满足本项目相关资质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2家。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④联合体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工作职责均不得变动。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6、类似业绩、财务及信誉等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7、其他要求: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4月2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30日23时59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5月09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B座4楼)。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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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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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新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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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伊宁市西环路以西开元新城3号写字楼1单元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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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8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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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8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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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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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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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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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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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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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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