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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翼物联2024年车联网中心表具数字化巡检服务框架采购项目[SHZT-2024-11477]-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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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贵州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贵州
源发布时间: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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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翼物联2024年车联网中心表具数字化巡检服务框架采购项目[SHZT-2024-11477]-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29 17:27:21   作者:曹玮   浏览次数:

天翼物联2024年车联网中心表具数字化巡检服务框架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天翼物联2024年车联网中心表具数字化巡检服务框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M-WLXB******),采购人为******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天翼物联2024年车联网中心表具数字化巡检服务框架采购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1.2 采购内容:基于数字化巡检平台提供约10万个点位的表具设备安全巡检的服务。

1.2.1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12个月完成或成交人执行金额已达到其对应框架协议金额上限(以先到时间为准)。

1.4★服务地点:上海市。

1.5★交付时间: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巡检服务并提供巡检报告。

1.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本项目采取价税分离的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表具数字化巡检服务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为23.77元/点位(不含税),若供应商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将作否决应答处理。应答报价应包括所有材料、人工、差旅费、利润、相关税费等费用,不接受总价折扣或优惠的报价方式。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具备近3年(2021年10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巡检类技术服务相关项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票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票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无法确定为合同业绩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项目团队:

2.1.3.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4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

2.1.3.2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2.1.3.3供应商须提供项目团队人员列表及身份证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备注:如法人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4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扫描件)。

2.1.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110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110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110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的以标包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

2.3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3008时30分至2024年1104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060930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代理人员将于响应文件开启联系供应商进入线上响应文件开启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响应文件开启时会议系统接入的供应商的唯一账号。响应文件开启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6. 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0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833号京泰楼9楼

联系人:牛乔华

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曹玮孙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业务):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招标代理部

邮编:200085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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