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院学生公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已由 ******委员会 以 榕发改审批[2025]4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学院,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学院学生公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2.3 计划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14951.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暂定为12874.83 万元。
2.4 建设规模:新建4栋学生公寓,由1#、2#、3#、4#学生公寓组成,其中1#、2#学生公寓层数为地上6层,建筑高度为23.5米;3#学生公寓层数为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23.5米;4#学生公寓层数为地上1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49.8米;总建筑面积25890.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3067.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823平方米。
2.5 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决算及缺陷责任期(24 个月)结束之日止。
2.6 项目管理目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各项咨询成果满足国家、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
2.7 标段划分:(如有) /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项目管理、设计咨询、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勘察、招标代理、其他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过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报建、报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审计(若有)、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统筹管理。包括在项目前期阶段收集或编制前期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等取得相应的批文;组织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及各类档案数字化管理、缺陷责任期保修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投资、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编制工程总承包的发包人要求;且应使用BIM技术对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进行指导、复核、管理和控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各类档案移交委托人、缺陷责任期和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入库和产权办理等工作。
(二)工程勘察: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项目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三)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配合施工图设计并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复核检查、编制工程总承包的发包人要求中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学生公寓的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装修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电梯工程及绿化景观工程、道路及地面硬化、室外水电管网等附属工程、BIM正向设计等。BIM正向设计服务内容:方案、扩初阶段的全专业建模、BIM管综出图及优化、综合吊架布置、设备机房深化、模型漫游展示、现场配合等。
(四)工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
(五)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初步设计方案的相关讨论、编制最高限价(招标工程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经济分析,设计变更、签证及索赔款的计算及审核,材料、设备的品牌遴选及询价,造价指标分析等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完成竣工结算审核、配合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成果文件等;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以及结算过程中相关配合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六)招标代理:施工招标代理、设备(若有)招标代理工作,并在招标代理过程中为招标人提供与现行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咨询服务。
(七)其他咨询: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消防检测、防雷检测、室内环境检测、人防检测、土壤氡浓度含量检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地质灾害评估、白蚂蚁防治、多测合一、总平图调整、日照分析技术咨询、平行检验等各类评估工作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与建设项目所需的其他咨询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资格: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依据闽建筑函〔2021〕60号文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依据闽建筑函〔2018〕26号文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招标代理任务的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家,应由 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 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 牵头人 负责实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 及 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直接劳动关系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业绩”是指:/。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业绩”是指:/。
3.5 其他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3)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5日08时00 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4月30日17时30分00秒通过福 州 市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系 统(******)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3******银行电子保函形式;(4)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5)或保险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6)或其他形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 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含 1000 万元) 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23日09时
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联合体投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8.2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 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 号文、闽建筑﹝2018﹝19 号文和闽建筑〔2021〕16 ******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作为保证形式的,建筑市场主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切实******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 10 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3日提供履约担保。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3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28 日止。******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或其它形式担保需延长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续保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未按要求延长有效期的,发包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无息退还。若履约期间履约担保发生扣款,承包人应在30天内增补相应担保金额。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福 州 市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系 统(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学院 | |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 | 邮编:350108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0591-******, | 传真: / |
联 系 人:魏老师 | |
|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15层, | 邮编:350013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0591-****** , | 传真: / |
联 系 人: 郑亚真、郑敏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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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
联系电话:05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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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街道榕洲路 6 号 | |
联系电话:05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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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服务中心 | |
地 址:******服务中心负一楼 | |
联系电话:0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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