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龙口-小布二期安置区)规划四号桥、规划A6路调整的国土测绘技术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国土测绘技术服务的工作内容包括:1:500现状地形图测量、勘测定界、权籍调查、用地报批组卷、控规调整等工作。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658850.57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至少同时具有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任务的单位)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的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延期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资源局对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管理可参照该文执行。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附件一)。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
(3)联合体牵头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10:00
十、其他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龙口-小布二期安置区)规划四号桥、规划A6路调整的国土测绘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国土测绘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龙口-小布二期安置区)规划四号桥、规划A6路调整的国土测绘技术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
(1)保良北四号桥项目:地块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以北、保良北安置区以南,周边交通便利,临近多条高速公路和快速路。项目拟用地面积3558平方米。
(2)龙口小布二期安置区规划支路A6路调整的项目:地块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以南、平龙路以西,项目同时位于龙口小布二期用地范围内,周边交通便利。项目拟用地面积2921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本项目国土测绘技术服务的工作内容包括:1:500现状地形图测量、勘测定界、权籍调查、用地报批组卷、控规调整等工作。
2.2.3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1:500现状地形图测量、勘测定界及权籍调查、用地报批组卷、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等工作。若因政策等因素,项目相关文件仍需修改、调整,乙方应继续提供有关服务,并安排专人跟踪、配合完成相关工作,直至满足甲方要求。
2.2.4 最高投标限价:658,850.57元,其中:保良北四号桥项目国土测绘费用最高投标限价:331,545.05元,龙口小布二期安置区规划支路A6路调整项目费用最高投标限价:327,305.5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至少同时具有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任务的单位)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的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延期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资源局对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管理可参照该文执行。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附件一)。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
(3)联合体牵头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4.3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2日09时45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2日10时00分;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有限公司网站(网址:******/)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 ******-8010、******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有限公司
联系人:池工、王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
监督电话:02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法院判决犯有行************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池工,王工
联系电话:020- ******-8010、******,******、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B1-2栋4楼402室,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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