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黑河北安市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工程施工原地址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国网黑龙江黑河北安市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工程施工原地址拆除项目已由******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部门文件后勤小型基建〔2024〕44 号文批准,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黑河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编号:ZFCGFW1102C241122X01001
1.2项目名称:国网黑龙江黑河北安市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工程施工原地址拆除项目
1.3项目规模:拆除。
1.4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完工。
1.5拆除地点:国网黑龙江黑河北安市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位于北安市龙江路 201 号,东临龙江路、北临黄山街。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8设最高投标限价:97.79万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中标人员一致,不得变更)。
3.4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除项目经理外的其他人员按照不少于《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投标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5信誉要求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84/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还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邮箱(1******)获取报名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项目经理证书;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8:30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北辰国际1504室)。递交纸质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开标
时间:2024年12月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北辰国际1504室(线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媒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xe/)。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黑河供电公司
地 址:黑河市通江路61号物资供应中心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北辰国际2301室
联系方式:04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