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芜湖分局繁昌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可研及设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S-2024-FW17
******公安局芜湖分局繁昌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可研及设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国泰路8号
成交价格:18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公安局芜湖分局繁昌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可研及设计项目
服务范围:******公安局芜湖分局繁昌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可研及设计
服务要求:可研、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工作
服务时间:6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相关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全平、余方东、卓桂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计算结果低于3000元则按3000元支付
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中标单位业绩:①芜湖市女子看守所新建工程设计项目;②芜湖卓瑞悦光年项目;③芜湖市马塘养老院南侧地块项目。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芜湖分局
地址:芜湖市经开区
联系方式:程警官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信亚云谷3号写字楼4层4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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