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庆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宁县公路段2024年G244线K549+000至K568+000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车辆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拟对甘肃省庆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宁县公路段2024年G244线K549+000至K568+000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车辆机械租赁进行邀请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甘肃省庆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宁县公路段
二、项目编号:NXGLD-2025-003
三、项目名称:甘肃省庆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宁县公路段2024年G244线K549+000至K568+000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车辆机械租赁
四、采购需求:
序号 | 规格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50挖掘机 | 台班 | 40 | |
2 | 50装载机 | 台班 | 25 | |
3 | 双桥自卸卡车 | 台班 | 75 | |
1.工期紧张、供应商须确保机械设备技术状态良好,在施工过程中需对机械车辆进行科学管理和正确使用,并定期对机械车辆进行强制维护和视情检修,不得因可避免的故障影响工程施工进程;另设备的操作、日常保养和故障的处理费用包含在租赁费中不再另外计取。
2.以上租赁机械的需求数量为预计数量,最终所需机械数量以实际用量为准。
五、供货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境内G244线,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七、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八、最高限价:
序号 | 规格名称 | 单位 | 最高限价 (元/台班) | 备注 |
1 | 150挖掘机 | 台班 | 2600 | |
2 | 50装载机 | 台班 | 1800 | |
3 | 双桥自卸卡车 | 台班 | 1500 | |
招标控制总价:2615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壹仟伍佰圆整。以上招标控制总价仅为依据各类机械预计使用数量以及最高限定单价所计算的总价,本次招标投标方需按照预计的机械数量,根据自身单价计算得出总价即为投标价,最终各类机械使用数量以实际使用记录的机械使用记录为准。即各投标方的投标价=投标单价×招标方预计数量。
九、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60日历天。
十、验收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十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银行许可证;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l)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和转包;
7、供应商须提交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以上资格要求资料须在有效时间内以PDF格式加盖公章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十二、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1、竞价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5年4月25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27日17时00分。
2、竞价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3、投标人需按照附件资料中的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上传投标文件。中标后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在竞价结束后提交招标人。
十三、相关要求:
1、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供应商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2、供应商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投标时须逐页加盖公司公章;
十四、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甘肃省庆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宁县公路段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人民路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