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2024-JQ05-G1925)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工程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1项 ;合同估算价: 900 (万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所示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确定的建设内容。包******消防工程、防排烟工程、燃气工程、室外工程、电梯工程、加固工程及钢结构等。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涉及的北京市有关部门行业报装、图纸审核、备案、试验、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以及施工范围涉及到的军队、地方等产权单位及相邻单位的协调工作。除按北京市有关部门要求须由招标人缴纳的费用外,所需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予承担。
2.5其他: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京外企业需提供《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具有近5年(2020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日)独立完成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提供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或者第三方审核机构审计的2021、2022、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复印件。
3.5 信誉要求: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4.资格审查方式
******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5 年 4 月 7 日至2025 年 4 月 11 日,每日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联系人刘助理,联系电话:******、******。持以下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以下材料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京外企业需提供《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近五年(2020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日)独立完成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签证书)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不接受人名章和签名章);
4、委托人代理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
6、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的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凡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4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00 秒,地点为 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采购服务大厅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按军队相关要求:投标人需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完成注册并提供完成注册的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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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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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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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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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服务机构:第五采购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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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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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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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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