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人民政府委托,就******人民政府仓头镇农村公益事业-2024年养士村重点村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人民政府仓头镇农村公益事业-2024年养士村重点村项目
2、项目代码:2502-410323-04-01-926405
3、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5)0011号
4、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5-15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7、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00元 ;
******人民政府仓头镇农村公益事业-2024年养士村重点村项目,主要内容为道路硬化、亮化工程、文体广场、广场绿化工程等4个方面。其中:硬化道路共43条,总长度约7.651 公里;亮化工程共涉及42条道路,路灯412盏(含文体广场),路灯采用LED太阳能智能路灯,灯杆高度为6米,光源功率60W,灯杆间距30米;栽植黄山栾和白蜡绿化树等共 90 棵。
9、建设地点:洛阳市新安县
10、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1、工期:60日历天
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3、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4、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5、扬尘防治目标:施工现场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16、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1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财购〔2022〕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含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创新、绿色发展、支持脱贫攻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及日期: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1日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5年04月22日
2、评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委员会成员名单:魏强、黄方、王旭峰、张云辉、王佳(招标人代表)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公示时间: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25日
2、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中标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九都西路西元国际招
商中心19号楼 606 室
中标价:******.00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杨利丹
注册证书编号:豫************
六、结果公示媒体: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金额: 44083.72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八、其他补充事项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九、联系方式:
招******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仓头镇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九都路与孙辛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1-2幢1202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9-******
******农村局
******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