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TZB-******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云控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1、 招标文件第32页四、评分细则中第2项资质情况“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之后,名列市级或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名单的,得1分;此项需提供相关政府发文盖章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名列市级或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得1分;此项需提供相关政府发文官网截图或盖章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四、评分细则9.1 资信业绩部分2资质情况“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之后,获得省级或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的,得1分;此项需提供相关政府发文盖章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之后,获得省级或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的,得1分;此项需提供相关政府发文官网截图或盖章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
3、 招标文件第36页9.3报价部分中:“高于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分=满分分值-(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0.2;低于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分=满分分值-(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1。”更正为“高于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分=满分分值-(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0.2*100;低于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分=满分分值-(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1*100。”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解释说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2页二、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具有智能网联相关平台建设经验,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获得至少一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是指合同中的清单包含智能网联、云控(基础)平台、车路协同、智能交通、智慧交通、未来出行、智能物联网、车路云一体化、自动驾驶、车联网、数智(字)交通等关键字,且合同中上述平台软件内容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说明:有效业绩是指合同主要内容或清单包含智能网联、云控(基础)平台、车路协同、智能交通、智慧交通、未来出行、智能物联网、车路云一体化、自动驾驶、车联网、数智(字)交通等关键字之一的内容。
2、 招标文件第32页四、评分细则中第3项同类业绩“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与本项目类似的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是指合同中的清单包含智能网联、云控(基础)平台、车路协同、智慧交通、车路云一体化等关键字的软件平台内容),单个业绩的软件内容达300万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单个业绩的软件内容达500万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6分。(提供合同(含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
说明:有效业绩是指合同主要内容或清单包含智能网联、云控(基础)平台、车路协同、智慧交通、车路云一体化等关键字之一的内容。
四、上述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五、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奥体街333号
项目联系人:季炜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18楼
项目联系人:罗嫣超,郑智勇,黎凤
联系方式: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