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呼和浩特市促进奶业发展五条政策措施》,制定了《呼和浩特市促进奶业发展五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月9日
联系人:满达
联系电话:******
邮箱:******
呼和浩特市促进奶业发展五条政策措施
实施细则
?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为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助力首府奶业振兴,积极打造“中国乳都”升级版,有效解决养殖成本高、产销结合不紧密、奶源结构单一等问题,按照《呼和浩特市促进奶业发展五条政策措施》,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时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养殖场改造升级补贴
(一)补贴对象
完成改造升级的奶牛养殖场
(二)补贴条件
规模化奶牛养殖场在发情监测、奶厅识别、分群管理、精准饲喂、环境控制等环节全部完成智能化设备改造升级,实现养殖场数据自动监测、传输、系统分析。
(三)补贴标准
原则上按照项目投资金额50%给予补贴,按照存栏规模,1000头以下规模化养殖场不超过50万元,1000头(含)-?5000(不含)养殖场不超过100万元,5000头以上养殖场不超过150万元,已享受其他同类补贴项目的养殖场不再重复补贴。
(四)补贴方式
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补贴。
(五)项目申报
项目主体在当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旗县区农牧部门,申报材料包括:
1.养殖场改造升级补贴申请表(附改造升级投资计划表);
2.养殖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4.畜禽养殖代码;
5.设施设备购买合同、付款凭证、发票;
6.设施设备影像资料。
三、购买良种奶牛补贴
(一)补贴对象
购买良种奶牛的养殖场
(二)补贴条件
1.规模化奶牛养殖场;
2.购买乳用荷斯坦、娟姗奶牛;
3.奶牛6月龄以上;
4.国内同一公司的不同养殖场内部购牛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每购买一头良种奶牛补贴2000元。
(四)补贴方式
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补贴,应做到“四见”,即“见牛、见手续、见系谱、见购买人”。
(五)项目申报
项目主体在当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旗县区农牧部门,申报材料包括:
1.养殖场购买良种奶牛补贴申请表;
2.养殖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4.畜禽养殖代码;
5.良种奶牛购买合同、付款凭证、发票;
6.良种奶牛系谱档案(国内奶牛两代及以上、进口奶牛三代系谱);
7.调运动物《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8.购买进口奶牛的需提供代理进口合同、汇款凭证、购牛发票、报关单、海关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材料。
四、养殖场贷款贴息补贴
(一)补贴对象
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奶牛养殖场
(二)补贴条件
1.贷款用于奶牛养殖等生产经营性活动;
2.申报主体与贷款主体一致;
3.能够正常生产经营,按时清偿贷款本息;
4.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日期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5.未享受其他同类贴息政策。
(三)贴息标准
******银行按期付息后,可申请贴息。每年12月31日前将上年贴息资金结算完毕。单个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年度获得的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项目申报
贷款主体在当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旗县区农牧部门,申报材料包括:
1.养殖场贷款贴息补贴申请表;
2.养殖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4.畜禽养殖代码;
5.******银行贷款卡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6.放款金融机构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
五、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补贴
(一)补贴对象
获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奶畜养殖场
(二)补贴条件
1.政策期内获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正常生产经营。
(三)补贴标准
对获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奶畜养殖场,每个补贴10万元;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奶畜养殖场,每个补贴50万元。
(四)补贴方式
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补贴。
(五)项目申报
项目主体在当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旗县区农牧部门,申报材料包括:
1.养殖场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补贴申请表;
2.养殖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4.畜禽养殖代码;
5.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产品生产记录;
7.产品销售记录。
六、购买良种奶羊补贴
(一)补贴对象
购买种用良种奶羊的养殖场
(二)补贴条件
1.购买乳用萨能、东佛里生、吐根堡、阿尔卑斯、约克郡种羊;
2.国内同一公司的不同养殖场内部购羊不予补贴。
3.具备代理进口合同、汇款凭证、购羊发票、报关单、海关检验检疫证明等材料。
(三)补贴标准
每购买一只种羊补贴2000元。
(四)补贴方式
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补贴,应做到“四见”,即“见羊、见手续、见系谱、见购买人”。
(五)项目申报
项目主体在当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旗县区农牧部门,申报材料包括:
1.养殖场购买良种奶羊补贴申请表;
2.养殖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4.畜禽养殖代码;
5.种羊购买合同、付款凭证、发票;
6.种羊系谱档案;
7.调运动物《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七、项目验收
项目主体于当年12月31日前向旗县区农牧部门报送申报材料,旗县区农牧、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并将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次年1月31日前将结果报送市农牧、财政部门。市农牧、财政部门对旗县区报送的验收结果进行汇总抽验。
????八、其他事项
项目主体在项目补助期内不得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如发生上述事件,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
附件:1.养殖场改造升级补贴申请表
2.养殖场购买良种奶牛补贴申请表
3.养殖场贷款贴息补贴申请表
4.养殖场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补贴申请表
5.养殖场购买良种奶羊补贴申请表
?
附件1
养殖场改造升级补贴申请表
(202?年度)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申请单位填写) |
项目名称 |
|||
项目建设单位 |
||||
项目实施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号 |
|||
畜禽养殖代码 |
||||
设计规模 |
奶牛存栏 |
|||
投资规模(万元) |
申请补贴额度(万元) |
|||
养殖场升级改造情况 |
□ 发情监测 □ 奶厅识别 □ 分群管理 □ 精准饲喂 □ 环境控制 |
备注: | ||
旗县区审核人员签字 |
||||
项目单位意见 |
我单位此次申报《养殖场改造升级补贴项目》所提交项目建设内容及申报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报、不实之处,愿负相关法律责任,退回相应补贴。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旗县区农牧局审核验收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财政局审核验收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农牧局核查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财政局核查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注:①旗县区审核验收意见一栏,如现场审核与材料审核验收均无异议,应注明“验收通过”,并签字盖章。②市级核查意见一栏,如核查无异议,签字盖章。
?
附件2
养殖场购买良种奶牛补贴申请表
(202?年度)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申请单位填写) |
项目名称 |
|||
项目实施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号 |
|||
畜禽养殖代码 |
||||
设计规模 |
奶牛存栏 |
|||
购买良种奶牛品种: |
||||
购买良种奶牛头数(头) |
申请补贴额度(万元) |
|||
购买良种奶牛 |
□ 良种奶牛购买合同、付款凭证、发票 □ 良种奶牛系谱档案(国内奶牛两代及以上、进口奶牛三代系谱) □ 调运动物《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购买进口奶牛的需提供代理进口合同、汇款凭证、购牛发票、报关单、海关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材料。 |
备注: | ||
旗县区审核人员签字 |
||||
项目单位意见 |
我单位此次申报《养殖场购买良种奶牛补贴项目》所提交申报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报、不实之处,愿负相关法律责任,退回相应补贴。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旗县区农牧局审核验收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财政局审核验收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农牧局核查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财政局核查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注:①旗县区审核验收意见一栏,如现场审核与材料审核验收均无异议,应注明“验收通过”,并签字盖章。②市级核查意见一栏,如核查无异议,签字盖章。
附件3
养殖场贷款贴息申请表
(202?年度)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申请单位填写) |
项目名称 |
|||
项目实施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号 |
|||
畜禽养殖代码 |
||||
设计规模 |
奶牛存栏 |
|||
贷款额度(万元) |
申请贴息补贴额度(万元) |
|||
贷款贴息 |
□ 加盖金融机构业务审核章的贷款合同 □ 贷款到位凭证 ******银行贷款卡原件及复印件 □ 放款金融机构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 |
备注: | ||
旗县区审核人员签字 |
||||
项目单位意见 |
我单位此次申报《养殖场贷款贴息补贴项目》所提交申报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报、不实之处,愿负相关法律责任,退回相应补贴。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旗县区农牧局审核验收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财政局审核验收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农牧局核查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财政局核查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注:①旗县区审核验收意见一栏,如现场审核与材料审核验收均无异议,应注明“验收通过”,并签字盖章。②市级核查意见一栏,如核查无异议,签字盖章。
?
附件4
养殖场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补贴申请表
(202?年度)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申请单位填写) |
项目名称 |
|||
项目实施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号 |
|||
畜禽养殖代码 |
||||
设计规模 |
奶牛存栏 |
|||
获得: □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申请补贴额度(万元) |
|||
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 |
□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产品生产记录 □ 产品销售记录 |
备注: | ||
旗县区审核人员签字 |
||||
项目单位意见 |
我单位此次申报《养殖场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补贴项目》所提交申报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报、不实之处,愿负相关法律责任,退回相应补贴。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旗县区农牧局审核验收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财政局审核验收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农牧局核查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财政局核查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注:①旗县区审核验收意见一栏,如现场审核与材料审核验收均无异议,应注明“验收通过”,并签字盖章。②市级核查意见一栏,如核查无异议,签字盖章。
?
附件5
养殖场购买良种奶羊补贴申请表
(202?年度)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申请单位填写) |
项目名称 |
|||
项目实施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号 |
|||
畜禽养殖代码 |
||||
设计规模 |
奶羊存栏 |
|||
购买种羊品种: |
||||
购买种羊数(只) |
申请补贴额度(万元) |
|||
购买种羊 |
□ 种羊购买合同、付款凭证、发票 □ 种羊系谱档案 □ 调运动物《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购买进口种羊的需提供代理进口合同、汇款凭证、购牛发票、报关单、海关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材料。 |
备注: | ||
旗县区审核人员签字 |
||||
项目单位意见 |
我单位此次申报《养殖场购买良种奶羊补贴项目》所提申报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报、不实之处,愿负相关法律责任,退回相应补贴。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旗县区农牧局审核验收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财政局审核验收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农牧局核查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财政局核查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注:①旗县区审核验收意见一栏,如现场审核与材料审核验收均无异议,应注明“验收通过”,并签字盖章。②市级核查意见一栏,如核查无异议,签字盖章。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马蜂盯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马蜂盯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马蜂盯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