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综合楼及食堂扩建工程临时用电配套辅助施工项目询比公告
******有限公司综合楼及食堂扩建工程临时用电配套辅助施工项目(项目编号:TXZB-GSTF-2025-00828******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学校院内计划于******学校本身容量不足以支撑施工临时用电负荷,故计划新建一条临时用电线路,待主体项目竣工后,此临时用电线路将转化为正式用电线路。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有限公司综合楼及食堂扩建工程临时用电配套辅助施工。
序号 | 产品名称 | 工程量 | 数量 | 交付地点 | 工期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综合楼及食堂扩建工程临时用电配套辅助施工 | 详见询比文件该工程量清单 | / | 甘肃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 |
1.2.1本次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36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9%)。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33.03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供应商须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两项资质之一:
(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 号)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参选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2.1.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2.1.6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所载企业名称与参选人名称一致)、本单位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盖章电子版)为准。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5月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3产品资格要求:/。
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30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以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比选文件(请供应商委托的经办人将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经办人联系姓名和电话发至******),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3获取本询比文件收取费用,每套售价叁佰元整(¥300************银行兰州民主东路支行;账号:******************,同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账号说明:本账号为采购代理机构系统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均不同,请各位供应商高度重视)。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9时00分。
5.2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8楼会议室,本项目采用钉钉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公开唱价,纸质版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接收人:甄盼盼、李阳,联系电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应答文件的时间以实际收到邮寄快递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积极主动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响应文件是否送达。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现场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通服采招门户(******/)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葛彬
电 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甄盼盼、李阳
电 话:******、******
电子邮件:******
******银行兰州民主东路支行
账 号:******************
******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