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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办事处关于斜塘街道残疾人之家及精神障碍康复驿站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二)(JSZC-320591-SZCH-C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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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江苏
源发布时间:2024-12-30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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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街道残疾人之家及精神障碍康复驿站社会化运营服务 JSZC-320591-SZCH-C2024-011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13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91-SZCH-C2024-0114 

项目名称:******街道残疾人之家及精神障碍康复驿站社会化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万元(采购包1:80.000000万元;采购包2: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街道级残疾人之家社会化运营服务

(一)项目简介

******街道残疾人之家服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维护辖内持证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等多方面权益,根据《苏州市************街道级残疾人之家项目运营。

(二)服务对象

******街道以就业年龄段为主的持证残疾人,服务范围主要覆盖荷韵、莲香、联丰、彩莲、新东苑、东韵、莲韵、锦塘、星涛、斜塘、星洲湾、金星苑、莲塘、金堰、敦煌社区等社区。

(三)服务内容

******街道指导下,按照《苏州市“残疾人之家”星级达标创建活动方案》(苏残字〔2021〕24号)要求开展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精准排查:配合社区完成辖区持证残疾人情况排查,完成就业、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与康复、无障碍、文体等服务需求和现状排摸。

2、档案管理:辖内持证残疾人一人一档,包括评残档案、服务记录、精神障碍监护人等材料。

3、政策宣讲:包括残疾预防、残疾人权益保障、持证残疾人各项补助政策,例如持证精神残疾人享受重性精神病门诊特定项目政策等。

4、重要节日主题活动:制定年度计划,1月就业宣传月、5月助残日等重要节日进行就业培训、推介、助残政策宣讲等活动。

******居家照料托养对象家庭护理指导(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类别、等级为:一、二级肢体、视力、智力、精神)。

6、培训活动: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年龄段不少于20人)、生活技能、兴趣爱好等培训。每年至少4次。

******街道其他残疾人之家输送项目。

8、文体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参与率不低于60%;每市残联每年社区型残疾人文体活动兴趣团队(小组)展评活动至少推荐1个节目参加。

9、康复服务:利用各类康复资源,为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与服务。

10、党建志愿服务:实施“三二一”******学校结对,建立助残服务实践基地(每年活动至少4次)。

11、创建特色品牌:能够创建属于本“残疾人之家”的品牌,例如:党建品牌、志愿品牌、辅助性就业品牌等。

******街道级宣传报道;每半年不少于两篇媒体宣传报道。

13、工作辅助:包括但不限于残疾人、社会救助方面的辅助性工作,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档案管理、协同入户调查、救助年审、公示检查等工作。

(四)服务要求

1、管理要求

1)建立管理组织架构,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责任。

2)制定规范的人员管理、培训、服务、档案管理、安全管理、 应急管理等内部运行管理制度。

3)建立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单独财务记账报表核算,使用规范,适时向社会公开支出情况。

4)建立服务质量控制及改进制度,建立质控组织,制定内控标准。

5)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包括服务对象一人一档(基本情况、服务记录等)、开展活动及培训记录档案,鼓励建立电子档案。

2、团队要求

1)须至少配备专职驻点管理人员1名,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相关劳动合同社保人员履历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须至少配备专职辅助工作人员2名,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相关劳动合同社保人员履历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由成交单位组建康复团队,包括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人员,以上人员以全职或兼职方式提供服务。团队成员与服务对象的配置比例不低于1:10。

4)供应商与配备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配备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与配备人员办理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签订、变更、续签,及归档管理,供应商按规定足额交纳社会保险。

3、服务标准

1)满意率:服务对象及家属调查反馈满意度不低于90%(含)。

2)知晓率:利用社区资源多渠道宣传,调查反馈知晓率不低于90%(含)。

3)线上服务:如因特殊原因,线下服务场所关闭时,应及时开展线上服务。

4)服务流程按照登记建档、体检评估、服务提供、特殊情况处置开展。登记建档须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

******消防安全工作。

(五)执行要求

1、成交单位在项目成交实施6个月时,完成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不得低于50%,实施时间满******街道审核、评估。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决算报告、自我评估报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宣传报道情况等。

2、成交单位应规范执行项目,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组织实施,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与组织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员工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组织或个人合作开展。

3、成交单位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将运营补助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财政局不定期对成交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街道应按照《运营考核表》(详见附件)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绩效评估,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成交单位提供有关项目执行的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培训。

 

第二标段:社区级残疾人之家及精神障碍康复驿站社会化运营服务

(一)项目简介

******街道残疾人之家服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维护辖内持证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等多方面权益,根据《苏州市******街道社区级残疾人之家项目运营。

************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促进精******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运营。

(二)服务对象

******街道以就业年龄段为主的持证残疾人,服务范围主要覆盖淞潭、淞涛、淞泽、淞源、淞渔、车坊、文荟苑、翰林缘、海德、菁英公寓、美颂、星慧、月墅、菁汇、文华、林泉、雪堂、蔺惠、蔺坊、蔺和等社区。

******街道常住精神障碍患者(以持证精神类残疾人为主)及家庭。

(三)服务内容

******街道指导下,按照《苏州市“残疾人之家”星级达标创建活动方案》(苏残字〔2021〕24号)要求开展服务。服务频次等要求详见附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残疾人之家:

1、精准排查:配合社区完成辖区持证残疾人情况排查,完成就业、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与康复、无障碍、文体等服务需求和现状排摸。

2、档案管理:辖内持证残疾人一人一档,包括评残档案、服务记录、精神障碍监护人等材料。

3、政策宣讲:包括残疾预防、残疾人权益保障、持证残疾人各项补助政策,例如持证精神残疾人享受重性精神病门诊特定项目政策等。

4、重要节日主题活动:制定年度计划,1月就业宣传月、5月助残日等重要节日进行就业培训、推介、助残政策宣讲等活动。

******居家照料托养对象家庭护理指导(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类别、等级为:一、二级肢体、视力、智力、精神)。

6、培训活动: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年龄段不少于15人)、生活技能、兴趣爱好等培训。每年至少4次。

7、辅助性就业:社区级不少于15人。

8、文体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参与率不低于60%;每市残联每年社区型残疾人文体活动兴趣团队(小组)展评活动至少推荐1个节目参加。

9、康复服务:利用各类康复资源,为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与服务。

10、党建志愿服务:实施“三二一”******学校结对,建立助残服务实践基地(每年活动至少4次)。

11、创建特色品牌:能够创建属于本“残疾人之家”的品牌,例如:党建品牌、志愿品牌、辅助性就业品牌等。

******街道级宣传报道;每半年不少于两篇媒体宣传报道。

精神障碍康复驿站:

1、康复驿站运营

1)团队人员

1)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2)康复团队内配备精神医师、心理咨询师各1名(可兼职)。

2)完善运营管理制度:形成并完善康复驿站运营管理各项制度,有效管理场地并确保良好运行。

3)协助参访接待:协助做好各类参访接待等其他相关工作。

4)建立项目沟通机制

******街道卫生条线工作沟通反馈机制。

2)有效做好项目沟通与问题反馈

2、访视服务

1)访视建立关系

1)访视对象总量以实际在册人数为基准,每人每年至少一次。

2)根据实际方式情况,适时做好统计工作。

2)完善档案追踪需求

1)访视结束后,及时完成访视心理的录入和康复者家庭档案的更新等工作。

2)对康复者的需求进行梳理,实时追踪最新动态和康复需求。

3)综合评估分级分类

1)对康复者及家庭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结合官方标准对康复者进行分级管理,并更新档案。

2)入站康复者签订服务协议,建立详细档案。

4)制定计划精准服务:为入站精障患者制定康复计划,按计划开展康复服务,并适时开展康复服务的评估和调整工作。

******街道下发的线索名单根据实际情况协助进行线上回访、线下活动,挖掘符合六大类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3、医疗康复服务

1)心理康复服务:月度定制心理相关专题课程,开展团体心理支持辅导,每月不少于1场次。心理服务宣传,包括网络媒体平台宣传、社区宣传、社群宣传等。

2)社交技能训练:邀请专业治疗师,通过多种社交技能的学习训练提高康复者社交能力并促进融入社会,总量不少于12个,服务总人次不少于180人次。

3)日常生活技能训练:通过各种生活技能学习锻炼,帮助精障患者回复生活自理能力促进适应家庭与社会环境,总量不少于12个,服务总人次不少于180人次。

4)常态化服务

1)依据精障患者需求,常态化开展服药技能训练、健康知识宣教、劳动技能训练等工作,总量不少于20个,服务总人次不少于200人次。

2)联合各社区关爱小组成员和精神科医师、心理咨询师组成应急处置队伍并保持沟通。

5)同伴支持

1)在轻度且恢复良好的服务对象中挖掘同伴辅导员不少于2名。

2)开展同伴辅导员培训1次,引导同伴辅导员开展同伴活动不少于2次。

4、社区支持服务

1)家庭支持服务:适时开展家属精神健康教育与培训,总量不少于2次,服务对象不少于20人次。

******居民了解、接纳、关爱精障患者及其家庭,总量不少于4个。

3)文体娱乐活动:开展社区精神卫生宣传活动,营造无歧视社区环境,组织患者参与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主动接触社会、融入社会;组织各类活动不少于12场,服务总人次不少于120人次。

************学校或其他组织不少于3家。

5、就业指导服务

1)开展职业评估:借助评估工具,帮助不少于8名服务对象开展就业评估。

2)职业技能训练:以帮助精障患者恢复职业技能和社会功能、促进回归社会为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总数不少于6个,服务总人次不少于30人次。

3)促进就业

1)对病情稳定、具有就业意愿且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精障患者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2)广泛链接社会资源,开发庇护工场、慈善超市、爱心企业等社区公益性岗位,为精障患者提供稳定的辅助性就业机会。

6、宣传推广

1)政策宣传

1)对精神障碍相关政策进行宣导。

******街道做好世界精神卫生日的宣传活动1次,做好宣传推送和活动总结。

2)宣传报道

1)对项目工作和开展成效进行宣传,做好项目总结工作,半年度、年度提供项目总结报告。

******街道级宣传报道;每半年不少于一篇媒体宣传报道。

(四)服务要求

1、管理要求

1.1建立管理组织架构,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责任。

1.2制定规范的人员管理、培训、服务、档案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内部运行管理制度。

1.3建立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单独财务记账报表核算,使用规范,适时向社会公开支出情况。

1.4建立服务质量控制及改进制度,建立质控组织,制定内控标准。

1.5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包括服务对象一人一档(基本情况、服务记录、监护人情况等)、开展活动及培训记录档案,鼓励建立电子档案。

2、团队要求

2.1须配备专职驻点管理人员2名配备1名残疾人之家专职工作人员1名康复驿站专职工作人员,具备初级及以上社工师资格或康复师资格证,相关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和人员履历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2由成交单位组建康复团队,包括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人员,以上人员以全职或兼职方式提供服务。团队成员与服务对象的配置比例不低于1:10。

2.3康复团队人员必须接受过相关专业培训,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服务期间每年接受不少于4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策法规、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2.4供应商与配备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配备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与配备人员办理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签订、变更、续签,及归档管理,供应商按规定足额交纳社会保险。

3、服务标准

3.1满意率:服务对象及家属调查反馈满意度不低于90%(含)。

3.2知晓率:利用社区资源多渠道宣传,调查反馈知晓率不低于90%(含)。

3.3线上服务:如因疫情原因,线下服务场所关闭时,应及时开展线上服务。

3.4服务流程按照转入、登记建档、功能评估(基线评估、过程评估)、服务提供、转出、特殊情况处置开展。转入前须对服务对象进行评定、体检(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驿站)。登记建档须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

******消防安全工作。

3.6每月开展1次内部服务质量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持续改进。

(五)执行要求

1、成交单位在项目成交实施6个月时,完成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不得低于50%,实施时间满******街道审核、评估。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决算报告、自我评估报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宣传报道情况等。

2、成交单位应规范执行项目,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组织实施,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与组织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员工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组织或个人合作开展。

3、成交单位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将运营补助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财政局不定期对成交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街道应按照《运营考核表》(详见附件)及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驿站相关考核标准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绩效评估,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成交单位提供有关项目执行的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培训。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具体时间以接到甲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13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1-13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场地-开标室(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获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4、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8、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9、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响应)无效。

10、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1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1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1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 ****** ****** ******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0519-******************(不见面项目)QQ:******61、******5。

1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15、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16、根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使用以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网址:******/jiangsu/zlxz)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办事处

单位地址:苏州市华云路1号桑田岛科创园二号楼三楼

联系人:岳君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

联系人:沈川渝、邬汝超、张萱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川渝、邬汝超、张萱

电话: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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