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187
******大学西苑公寓部分卫生间及宿舍门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4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
|
洛直政采磋商(2025)0039号-1
| ******大学西苑公寓部分卫生间及宿舍门改造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长台关乡富民路66号
| ******.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6.69分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大学西苑公寓部分卫生间及宿舍门改造项目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45日历天
| 胡大鹏
| 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朱雪琴(组长) 鲁志娟 李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的70%,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金额:1454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办公室)网页》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成交通知书加盖有采购代理机构电子签章。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可在线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本项目监管部门:河南省财政厅,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方式:0371-******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大学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63号
联系人:韦老师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商务楼11楼1113室
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