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建设项目-龙井建筑垃圾消纳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山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4-500237-04-05-168725)已由******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龙井建筑垃圾消纳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巫山县巫峡镇西坪村、石里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受让巫山县白子溪弃土场、白羊溪弃土场、龙井弃土及消纳场和窑湾弃土及消纳场20年经营权,并配套新建龙井建筑垃圾消纳场工程、窑湾建筑垃圾消纳场工程,实施弃土场工程,其中弃土场总容量为8916.00万m3,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能力为30万m3/年。建设弃土场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相关配套基础设施、购置相关设施设备等。
本次招标为新建龙井建筑垃圾消纳场工程:建筑用地面积66458.95㎡。总建筑面积3307.75㎡,其中,计量间为单层丁类厂房、建筑面积12.25㎡、建筑高度3.45m、框架结构,综合处理车间为单层丙类厂房(局部夹层)、建筑面积3295.50㎡、建筑高度16.80m、钢结构;道路1条,全长618.464m,单车道,标准路基宽度5.0m,设计速度为15km/h,包含路基、路面、边坡防护及交安等相关附属设施;边坡及基坑合计立面面积约17417㎡,最大高度92m;设备购置及安装、室外配套设施设备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75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下列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巫山县)(
******/wushan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巫山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1-05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1-06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巫山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23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巫山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广东中路177号第三层 |
地址: |
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办蟠龙路中段饲料市场二号楼 |
联系人: |
梁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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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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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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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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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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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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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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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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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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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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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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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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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