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站前路(启迪路)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北新镇、王鲍镇
建设单位:启东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马辉(******************0032)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启东市北新镇和王鲍镇。本项目为城市快速路,道路全长约5.381千米,其中启迪路全长3.851千米,G345下穿北沿江改建工程全长0.390千米,北沿江高铁启东西站站前道路全长0.899千米。建设内容具体包括道路、桥梁、涵洞及通道、防护排水工程、交叉工程、绿化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7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比0.64%)。项目代码:2404-320681-89-01-129934。
三、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及日常运营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逐项落实《环评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须充分考虑本项目与周边环境间的相互影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
2.加强施工期间水污染源监督管理。施工机械加强维护管理,避免油料泄露污染水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和地面冲洗,不外排。施工含油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用肥田。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管理,严禁残余燃油、机油及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倾倒进入周边水体。
3.施工营地、疏浚淤泥干************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施工中要配备足够的洒水车、挡风板等防尘设备,采取除尘、洒水、遮盖等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施工扬尘的产生和无组织排放,落实混凝土搅拌站粉尘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物料装卸、运输、堆放及混凝土拌合等过程中的粉尘污染,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的排放标准。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用隔音屏障、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所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生产工艺等如发生重大改变,环评文件须重新报批。项目主体工程投入正式运营前须在国家环保自主竣工验收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并完成自主环保竣工验收,逾期未验收,将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联系地址:启东市数据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