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东台中心作业区疏港航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东台中心作业区疏港航道工程项目
投资总额:1.4亿元
建设地点:迎宾大桥北侧通榆河东岸与中心作业区之间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东台市境内,拟在迎宾大桥北侧通榆河东岸与中心作业区之间建设疏港航道工程,水深4米,底宽60米,全长1.556公里。
二、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主任/程主任
联系方式:******/0515-******
(二)环评单位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5-******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在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本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补充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①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注明原因)?②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④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⑤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⑥您对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没有可不填)?⑦您对生态环境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期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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