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蕲春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蕲春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 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 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6-2025-00286
2.项目编号: HBHJ2025QJ001
3.项目名称: 蕲春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350 万元
6.最高限价【如有】: 350 万元
7.采购需求:蕲春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11月30日前完成。
9.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2、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 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本项 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近三年内有一项类似地质灾害调查项目类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风险普查、隐患排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或风险双控体系建设等),提供一项项目合同扫描件即可。
(3)项目班子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备水工环或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提供本单位缴纳近6个月社保证明;
②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工环或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提供本单位缴纳近6个月社保证明;
(4)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 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 年 3 月 28日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4月3日23 时 59 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zchj/user)完成注册办理并绑定 CA,即可在一毂清风供 应商客户端用汇聚 CA 登录和参与报名后方可下载本项目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zchj/zIndex/details)(联系电话:400-088-5358, 027-******)。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5 年 4 月 4 日 08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5 年 4 月 17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4.开启:供 应 商 通 过 湖 北 省 政 府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数 据 汇 聚 平 台 (网 址 : ******/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一毂清风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 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 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 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5%。
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 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 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 4%—6%。政府采购工 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中对应的 3%—5%、1%—2%的规定执行。 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 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 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 限给予评审优惠。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4、******财政局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
5、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蕲春县漕河四路 128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蕲春县赤东镇范铺九组201号
联系方式: 07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女士
电 话:******
","proBiddingProjectNumber":" HBHJ2025QJ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