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专用台柜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如下:
项目名称:实验室专用台柜项目
项目编号:25AT******514
二、需澄清答疑内容:
1.技术规格书第5页“规格:≥1600*600*850,台面采用≥12.7m厚度的耐腐蚀实芯耐蚀理化板,边缘加厚至≥25.4mm。
a.化学性能:台面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按“GB/T 17657-2022”标准测试,测试项目包括硫酸≤98%、盐酸≤37%、硝酸≤65%、氢氟酸≤40%等≥75项以上化学试剂,检验分级结果为“5级”。
b.提供常规≥49种化学试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参照SEFA3.0标准)。
c.物理及甲醛等性能: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燃烧性能符合国家标准B1级;甲醛释放量,检测结果≤0.013;浸渍剥离性能,检测结果:无剥离,无分层;握螺钉力,检测结果≥3.44;TVOC测试结果≤0.068mg/m3,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放射性核素限量小于0.1。
d.提供台面制造商的产品质保书(2年)复印件。”
上述理化板的化学性能参数不合理,存在筛选采购劣质产品、排除优质产品的行为。同等条件下,理化板台面耐化学试剂的浓度越高,性能越优质。
且经多方调研,符合要求的厂家唯一,为“威盛亚”品牌,该品牌被报备,不出具检测报告、产品质保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建议修改为:供货时提供检测报告及制造商质保承诺书。
答:技术规格书中的化学性能参数为基本参数要求,是招标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需要满足的要求并非限制性条件,欢迎投标人采用更优质、更高标准的产品参与竞争。如投标人所投化学性能优于本参数则不视为负偏离。且经多方调研不存在唯一品牌、不同意修改为:供货时提供检测报告及制造商质保承诺书。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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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A栋805室
项目联系人:金工、张工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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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