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采购代理机构”)受******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委托,就“龙岗大队租用南湾中队办公场地项目”采用邀请竞标的方式,为其选择供应商。本项目于2025年1月13日发布邀请竞标公告,定于2025年1月20日在远东数智采交易系统进行开标、评标。现评标结果已经与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龙岗大队租用南湾中队办公场地项目
2.项目编号:0722-2025FE6513SZF-2
3.数量:1项
4.采购需求:南湾中队现有******街道辖区租用办公场地。
5.定标日期:2025年1月20日
6.响应人名称、报价及报价资格审查情况
序号 | 响应人名称 | 是否通过报价资格审查 | 投标报价 (单位:元) |
1 | ******有限公司 | 是 | ¥1,689,797.76 |
2 | 深圳市吉厦股份合作公司 | 是 | ¥1,689,757.00 |
7.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深圳市吉厦股份合作公司
8.预中标(成交)供应商:深圳市吉厦股份合作公司
9.******街道吉厦社区裕昌路6号/******
10.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玖仟柒佰伍拾柒元整(¥1,689,757.00)
1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 系 人:李工、王工
电 话:0755-******转109、103
传 真:0755-******
邮 箱:******、dept2@zgyd11.com
说明: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节俭高效、诚实信用、物有所值”的原则,上述中标(成交)结果公示2个自然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0日
【中标(成交)结果公示】0722-2025FE6513SZF-2 龙岗大队租用南湾中队办公场地项目.pdf
【中标(成交)结果公示】0722-2025FE6513SZF-2 龙岗大队租用南湾中队办公场地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