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兴山县殡仪馆连廊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或新点e交易供应商客户端(网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6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6-2024-00772
3.项目名称:兴山县殡仪馆连廊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8元
6.最高限价:******.38元
7.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殡仪馆悼念厅到综合楼、厕所、太平间连廊等相关配套设施(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21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进行响应,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盖章无效;(上传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兴山县行政区域内担任不超过3个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8)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上传声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9)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10)投标人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
(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04日00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9日23时59分止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新点e交易供应商客户
3.方式: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4日00时00分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新点e交易供应商客户端(链接:******/)操作方法详见(新点e交易—常用下载—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指南)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北省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版)”新建工程—选择采购文件—勾选二次报价。相应操作说明见“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供应商二次报价操作手册》。
2、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磋商小组需要各供应商进行下一轮报价时,将通知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下一轮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下一轮报价的权利,报价以上一轮报价为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异议(质疑)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电话******采购人电话****** 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转8316、0717-******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5、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兴山县黄粮镇店子垭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5栋4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萍
电话: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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