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印台区2025年产业培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7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H-ZFCG-2025-027
项目名称:印台区2025年产业培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印台区2025年产业培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印台区2025年产业培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查询截图且不得被列入以上名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中的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起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不允许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27日至 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的规定;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工业行业标准;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村局
地址:铜川市印台区同官路80号(印台区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铜川市印台区南苑社区惠民佳苑8号楼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瑞华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5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