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 茂名分公司常用离心泵(招标编号:NWZ241210-2301-043438) ,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常用离心泵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常用离心泵 | 1.000 | 批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或联合体的投标申请。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物资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售后服务等工作的生产商(制造商)。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18年-至今签订的合同在炼油或化工装置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流量大于或等于1700m3/h、扬程大于或等于100m 、数量大于或等于2台、BB2型离心泵合同业绩。 2、有温度大于或等于100℃、扬程大于或等于135m BB2型离心泵、数量大于或等于2台,投用后至开标当天安全运行2年或以上业绩。 3、介质为烯、烃类或油品类、流量大于或等于500m3/h、BB2型离心泵,投用后至开标当天安全运行2年或以上业绩。 4、流量大于或等于125m3/h、扬程大于或等于550 m、BB5型离心泵、数量大于或等于3台,离心泵合同业绩,至少有1台投用后至开标当天安全运行2年或以上业绩。 以上提供相应的业绩表(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设备交付时间(运行业绩需要提供),设备投用时间(运行业绩需要提供),设备名称、流量、扬程、介质等参数),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能证明业绩参数的证明文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产品数据表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业绩表和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 (2)投标人2018年-2022年间签订的合同,在炼油或化工装置满足以下要求: 1、有介质为易燃易爆介质,流量大于或等于400m3/h,扬程大于或等于80m OH2型离心泵,数量大于或等于2台,投用后至开标当天安全运行2年或以上业绩。 2、有温度小于或等于-18℃,OH2泵型离心泵,在2个或以上不同企业签订的合同,投用后至开标当天安全运行2年或以上业绩。 以上提供相应的业绩表(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设备交付时间,设备投用时间,设备名称、流量、扬程、介质等参数),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能证明业绩参数的证明文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产品数据表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业绩表和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 (3)投标人2018年-至今在国内有新建的规模为大于或等于800万吨/年炼油或80万吨/年乙烯或大型炼化装置基建项目(首期项目投资100亿或以上)及以上项目,BB2离心泵及OH2的合同业绩,至少有一种泵型,介质为烯烃类投用安全运行的业绩(提供采购订货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及对应项下合同或结算订单、相应技术附件扫描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合同主体、项目名称(如有)、设备型号、功率等主要参数。无合同扫描件或发票为无效业绩)。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招标技术文件要求不允许的偏差项,不接受偏差。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并在开标前澄清或填写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项。 (2)投标人书面承诺以下事项:1、承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对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无条件的无偿补足;2、承诺本次投标文件均为正确真实的资料。3、承诺完全响应中石化标准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详细见招标文件附件)。4、承诺乙烯装置的离心泵按照《离心泵采购通用技术规范附录A、B》执行。 (3)投标人自有加工设备:单台桥式吊车的最大起吊能力至少为15吨(含),数控车床2台,数控加工中心 1台,数控镗铣床或数控钻铣床(含镗铣功能)1台,外圆磨床或万能磨床1台。提供设备照片等证明文件,设备照片需体现设备铭牌,设备名称不要求完全一致,具备相同或更高的功能即可。 (4)投标人自有检验设备: 1、尺寸检查仪器(游标卡尺、千分尺、深度尺等)、化学成分分析仪、超声检测仪UT、硬度计。 2、水压实验平台、动平衡机、铸件无射线检测(含有资质第三方外委检测)。 3、电机容量不少于3500 KW性能试验站。 4、具备不低于 G2.5 精度的动平衡机。 提供带定位的设备照片等证明文件,设备照片需体现设备铭牌,设备名称不要求完全一致,具备相同或更高的功能即可。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24日22时20分 至 2024年11月29日23时2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华南招标中心,联系人凌华洪。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2月9日前,在“易派客”网站(******)“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投标说明: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中心。 一、咨询方式:1.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等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平台客服95388转5或400-819-8786。2.业务问题请首先详询凌华洪(0759-******、******、******),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3.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周金良(0759-******,******)。4.如以上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请拨打固定咨询电话:李洁莹(0759-******)。 二、投标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手机短信或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2.投标保证金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能混淆)。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须重新支付(注意:支付账号与之前不同)。 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并在招标平台反馈不参加投标,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招标评审中将有所体现。本条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必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五、本项目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且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商务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1.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均以平台发布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领取和查看相关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4. 特别说明: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委员会要对异常报价进行详细分析并形成决议,必要时应要求相关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对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予以否决。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招标人: ******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南招标中心
联系人: 梁永杰 联系人: 凌华洪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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