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超薄柔性玻璃(UTG)二期项目5号车间一层净化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凯盛科技超薄柔性玻璃(UTG)二期项目5号车间一层净化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ZB******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0日
开标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捌万陆仟叁佰壹拾柒元肆角捌分(¥:******.48元)
******集团三期商业体16栋B101室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玖佰玖拾贰万肆仟玖佰柒拾玖元壹角陆分(¥:******.16元)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一期C2楼第四层北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贰佰贰拾贰万元整(¥:******.00元)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肖南路450弄58号2号楼2层V区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
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层
项目负责人:李勇
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大学科技园8号楼6楼606室,联系电话:******、055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