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电子邮件:******
传 真:022-******
通讯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安正路188号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天津滨海中环光伏科技110千伏用户站接入工程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
中新天津生态城玉砂道、彩嘉路、顺安路、航海道、中新大道沿线
******有限公司
津生环表批〔2025〕2号
2025年1月16日
附件: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滨海中环光伏科技110千伏用户站接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1. 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滨海中环光伏科技110千伏用户站接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马蜂盯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马蜂盯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马蜂盯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