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年度
石灰石粒原材料项目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2025年度石灰石粒原材料项目
项目编号:YFZX******1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负责供应沙******有限公司2025年度石灰石粒原材料供应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投标登记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采购量(吨)
质量标准
交货地点
1
******有限公司2025年度石灰石粒原材料采购项目
100000
湿度≤1%,CaO纯度≥52%,MgO≤1.5%,SiO2≤1.5%,Al2O3≤0.93%,颗粒大小(5mm≤颗粒尺寸≤25mm)≥95%,机械杂质无块状物、铁屑、纤维丝等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三合村委地头村338号
******有限公司指定堆场
特别说明:
1、“预计采购量”为2025年3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需求数量,仅供参考,招标人有权依据各单位生产情况调整采购需求。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市场风险,中标后履行合同时,双方按固定单价、实际数量结算,招标人(甲方)不再向中标人(乙方)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投标人应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年开采量及实际年开采量应大于2/3预计采购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3.2近3年内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3.3近3年内,在与招标人的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3.4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4资质要求:
3.4.1投标人为矿山企业的
①须提供本矿山企业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应至少覆盖至2025年12月3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前述许可证有效期期间早于本项目的服务期(即2025年12月31),投标人需出具相应承诺函,承诺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服务期内持有有效的许可证。
②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投标前须知附表“项目说明”中拟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投标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所载明的年开采量及投标人实际年开采量应大于招标人预计采购量的2/3。
③投标人运输方式说明(投标人提供满足履约必须的车船数量、履约期限等证明文件)。
3.4.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①须提供其代理的矿山企业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应至少覆盖至2025年12月31日)的授权文件(一个矿山企业的授权文件只能为一个投标人授权,请勿重复授权)或采购协议。须提供其代理矿山企业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应至少覆盖至2025年12月3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前述许可证有效期期间早于本项目的服务期(即2025年12月31),投标人需出具相应承诺函,承诺矿山企业可在本项目服务期内持有有效的许可证。
②授权文件或合同协议供应量能够满足投标前须知附表“项目说明”中拟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合作矿山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所载明的年开采量及该企业实际年开采量应大于招标人预计采购量的2/3。
③投标人运输方式说明(投标人提供满足履约必须的车船数量、履约期限等证明文件)。
④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石灰石销售业绩的证明(向电厂、水泥、钢铁、建筑等终端需求企业销售石灰石粒,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3.5检验报告的指标标准要求
3.5.1投标人需提供具备CNAS或CMA认证的机构出具2025年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指标检测需覆盖以下指标并满足相应指标标准:(缺少或任一指标劣于下述标准,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3.5.2石灰石粒采购:湿度≤1%,CaO纯度≥52%,MgO≤1.5%,SiO2≤1.5%,Al2O3≤0.93%,颗粒大小(5mm≤颗粒尺寸≤25mm)≥95%,机械杂质无块状物、铁屑、纤维丝等。
注:详细的质量要求及质量差异导致的相应价格扣减见合同文本。
3.6本次招标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同一家生产商只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具有下列“关联关系”的两家或以上的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我司组织的同一标的项目的投标:
3.8.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
3.8.2某一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单位股权或产权;
3.8.3实际控制人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或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
3.8.4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相同的;
3.8.5具有其他关联关系的。
******集团所属单位货款潜在投标人(包括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公司),本次不给予投标资格;
3.10投标人近3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投标:
3.10.1因存在合同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中止、解除或提前终止;
3.10.2违反甲方现场安健环等各项管理规定,造成人身、设备、重大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
3.10.3因销售承包商自身原因导致,一次性直接或间接给甲方带来严重损失的;
3.10.4有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工作纪录的;
3.10.5在广东能源系统内有严重的资信不良纪录的;
3.10.6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禁止参与投标。
3.11投标人禁止参与投标的其他情形:
******集团级、燃料板块级、环保公司级灰名单的供应商自列入名单之日起1年内禁止参与投标。
******集团级、燃料板块级、环保公司级黑名单的供应商自列入名单之日起2年内禁止参与投标。
3.11.3 若投标人中标广东能源所属电厂脱硫剂采购项目后,因主观原因弃标的,则投标人及其关联企业2年内禁止参与投标。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而在投标前未披露的,即使投标人中标或已签署相关合同后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或有权单方解除本次招标双方己签订的所有合同。招标人对此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此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视为接受前述特别约定,并受其约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符合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将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及招标文件费支付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邮箱******,资料发送后投标人应电话通知招标代理(电话020-******),经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广州宝岗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551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月21日-2025年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25年2月19日10:00 时(北京时间),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90号首层开评标室7。(投标文件接受邮寄,如需邮寄,接收时间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90号首层,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有限公司(******/)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三合村委地头村338号
联系人:邓工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90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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