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弋江区排涝能力提升双陡门传输管道及泵站项目
2.标段名称:弋江区排涝能力提升双陡门传输管道及泵站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不良行为记录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现修改为:“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人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2)针对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中的项目概况均修改为:1.建设地点: 芜湖市弋江区 ;建设规模: 主要涉及双陡门和桂花桥两个雨水排区,排区总面积约16.20km2,给水排水管径约<1米,泵站建设规模为3.0万m3/d;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弋江区主城区范围内,主要涉及双陡门和桂花桥两个雨水排区。主要内容为建设双陡门排涝传输泵站(含泵站相关附属设施)及配套排涝传输泵站管网工程,本工程的实施可有效促进区域雨水收纳水体流动,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汛期能有效加快区域雨水排放及水体腾空时间,进而增加水体调蓄和应急排涝能力。本项目采用EPC方式实施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投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的设计、施工、试运营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达到项目目标;计划工期:160个日历天。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招标人: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办公室)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83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陈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东路41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建、刘琴
电话:0553-****** ******
弋江区排涝能力提升双陡门传输管道及泵站项目答疑澄清第3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