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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蕉城区飞鸾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步道、路灯、店招牌、连廊...-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福建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福建
源发布时间:2024-12-25
项目名称:******[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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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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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2024-12-31 17:3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1-20 08:59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1-20 09:0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蕉城区飞鸾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步道、路灯、店招牌、连廊改造)已由******改革局闽发改备[2022]J01010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宁德蕉城区飞鸾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步道、路灯、店招牌、连廊改造)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包含步道、路灯、店招牌及连廊改造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包含店招牌、连廊、步道等改造工程。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包含店招牌、连廊、步道等改造工程。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 行)(建市[2007]171号)》 中(房屋建筑工程)的小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的小型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含暂列金额:306728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8万元整;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且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20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飞鸾街北区1号3栋办公楼,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华景嘉园4幢302室,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单石碑路9号城市广场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33号(五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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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蜂快照: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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