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安罗高速豫冀省界至原阳段SG-3项目经理部交安工程施工劳务合作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安罗高速豫冀省界至原阳段SG-3项目经理部,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交安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经******有限公司授权,本次招标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安罗高速豫冀省界至原阳段SG-3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豫冀省界至原阳(兰原高速)段SG-3项目经理部项目位于安阳市滑县境内。路线起点位于滑县枣村乡白家庄村北浚县滑县交界处,终点与延津县王楼乡新集村北交界。路线大致为南北走向,沿线主要经过的城镇:滑县枣村乡、城关镇、老店镇、半坡店乡、牛屯镇。沿线跨越的主要河流有金堤河、大公河、柳青河、二级河等。
本标段起止桩号为K58+410~K104+410,全长46公里。该段按照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设计。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5 年03月开始,2025年07月完成交安劳务合作工程,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安罗高速豫冀省界至原阳段SG-3项目经理部段交安工程 劳务合作施工招标,共分为2个招标单元。招标编号为: GCJ-HW-SG-3招字(2025)-002号。其工区招标单元划分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工程名称 | 招标单元 | 起止桩号 | 主要施工内容 | 备注 |
交安工程 | 第1单元 | 起止桩号为K58+410~K80+070 | 混凝土护栏、波形梁钢护栏、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中央分隔带门架防护、隔离栅、道路交通标志、防撞垫、防眩设施、标志标线等。 | |
交安工程 | 第2单元 | 起止桩号为K80+070~K104+410 | 混凝土护栏、波形梁钢护栏、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中央分隔带门架防护、隔离栅、道路交通标志、防撞垫、防眩设施、标志标线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五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交安工程相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经验。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没有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投标人的主要人员在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具备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
3.1.4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税务局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查询页)。
3.1.5企业近3年( 2022年03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总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交安工程相类似的施工业绩,质量合格;
3.1.6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1.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信誉的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已报名的投标人被证实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
a. 在中国境内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关交安工程施工经验的;
b.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有限公司的劳务合作单位黑名单的。
******集团2024年年审合格或优秀名单和2025年合格劳务合作单位名录内的。
e.******有限公司范围内以往合作项目中发生过(正在发生)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的。
f.在其他项目有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g.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h. 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i. ******有限公司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j. 所承接工程业已结算完毕,6个月内无故纠缠拒绝签订最终结算证书的。
k. 承接工程期间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l. 承接工程期间与地方存在债务纠纷的。
m. 在以往施工中不完全履行合同、挑肥拣瘦或要求涨价等不良行为的。
n.在以往施工中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恶意拖延工期的。
o.因种种原因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威胁、恐吓的。
p.有其他恶意行为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q. 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的。
r.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s.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hzxgk/)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t.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允许中标数量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个投标人在同一子(分)公司(事业部)内最多只能中两个标,且在安罗高速豫冀省界至原阳段SG-3项目经理部承接的劳务合作标不得超过1个。
3.4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1个招标单元进行投标,但允许在本项目中标1个施工单元,若投标人中标数量大于3.3条规定数量时,投标人应在充分考虑后确定1个劳务合作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单元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0日-2025年02月22日,每日8:30-17:20,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如联系邮箱非报名邮箱请注明联系邮箱,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方可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有)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税务局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查询页)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注:请按以上格式报名,扫描材料需清晰可辨认,如因资料无法识别造成审核不通过,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时进行原件审核,如原件与报名时扫描件不符,招标人可拒绝接收其资格审查文件及报价文件。
4.2 招标文件(PDF电子版)每套售价500元。购买费用(须在报名登记后24小时内支付,超时未支付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售后不退。
4.3凡提供不出上述证件或缺少证件的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列入黑名单。
4.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每个招标单元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03日12:00******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简称:安罗高速豫冀省界至原阳段SG-3交安工程投标保证金),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5.3******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建行郑州绿城广场支行
账 号:************0597
联 系 人:代会计 联系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03日09:0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前将投标文件加密pdf电子版递交至******有限公司邮箱(******)。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指定邮箱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开标地点:腾讯会议直播,开标前会通知参标单位进入房间号。
6.3投标期间费用、食宿和安全自行负责。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公布最高限价(包括总价和单价),投标人报价均须低于最高限价,采用双信封制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未授权转载本招标公告至其他网站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9.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安罗高速豫冀省界至原阳段SG-3项目经理部
******有限公司
地 址:******有限公司
标书售卖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招标事宜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
王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监察室
电 话:0371-67165369
2025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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